土地出让信息

新闻来源: 作者: 编辑:信息中心 添加时间:2008-11-2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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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宁河县人民政府批准,近期将位于县城中心的两宗土地进行公开出让,为使单位和个人及时了解有关事宜,现推出两宗土地的出让信息。

地块一:

用地位置

用地面积

建设用地性质

规划设计要求

建筑限高

房型标准

参考价格

东至商业道,

西至县市政工程处,南至光明路,北至县工人俱乐部。

总用地面积:10055.26平方米,其中界内6573.2平方米,界外3482.06平方米。

商业金融用地、其他公共设施用地(居住型公寓)。

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其中:主楼:1-3层商业,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4-20层为居住型公寓,建筑面积≤12800平方米,裙房为4层,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建筑密度:<40%

绿地率:20%

主楼20层,限高75米,1-3层商业,4-20层为居住型公寓,裙房为4层,限高24米,地下1层。

居住型公寓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房型要大于等于70%。统一设置中央空调。

3000/

地块二:

用地位置

用地面积

建设用地性质

规划设计要求

建筑限高

房型标准

参考价格

东至商业道,西至通顺道,南至封闭市场,北至光明路

总用地面积:20966.67平方米,其中界内15047.27平方米,界外5919.4平方米。

商业金融用地、其他公共设施用地(居住型公寓)。

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其中1-4层为商业金融,建筑面积≤44000平方米,5-17层为其他公共设施建筑面积(居住型公寓)≤26000平方米

建筑密度:≤74%

绿化率:商业金融绿地率20%,其他公共设施用地(居住型公寓)绿地率45%

主楼17层,限高60米,裙房为局部4层,地下2层。

居住型公寓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房型要大于等于70%。商业金融、公寓统一考虑设置中央空调。

3000/

 

联系地址: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

联 系 人:宁河县土地整理中心  先生  69560962   

          宁河县规划局        张女士  69118510   

          宁河县国土资源分局  先生  6911851


      (查看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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