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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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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
联系电话:02269591252
传真:02269574557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新华道9号
邮编:301500
网址(或电子邮箱):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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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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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赵年伏,县委常委,分局长,主持分局全面工作,分管指挥室、信访科。办公电话69591252;
2、李金刚,副分局长 ,分管户政科、法制办、巡警支队及岳龙、丰台、宁河、廉庄派出所,办公电话:69569528
3、许振河,副分局长,负责交警支队、看守所、消防大队、武警中队、计通科及潘庄、造甲、东棘坨派出所 办公电话:69590938
4、刘永安,副分局长,分管刑侦支队、预审支队、经侦支队及芦台、镇北、镇南、大北派出所。办公电话69569775;
5、杨在和,副政委 分管政治处、后保科、两化办、督察队、监察室及淮淀、表口、七里海派出所,办公电话:69568203;
6、杨自力,副分局长 分管治安科、保卫科、考评科、国保支队和苗庄所、板桥所,办公电话:6957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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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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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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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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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政科:户政管理。指导派出所做好辖区的人口管理。69592442。
治安科: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办公电话:69591103。
消防大队: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办公电话:69594009、69591307。
交警支队:组织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指导全县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工作。办公电话:69591502、695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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