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天津市宁河县地方税务局
联系电话:69593206
传真:69581152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68号
邮编:301500

领导介绍  
张方涛 局长 负责分局全面工作; 办公电话:69575297
郑玉军 副局长 办公电话:69566082
董铁刚 副局长 负责分局税收征收、稽查、计会业务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69592308
李作余 纪检组长 电话: 69561706
孙学增 助理调研员 电话: 69566082

基本职能  
(一)依照国家税法和地方法规规定,在行政区域内实施各种地方税、费和基金的征收管理。
(二)组织市、县两级地方税收和有关地方财政收入。
(三)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实施税务稽查、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内设机构  
1. 办公室 主要职能:综合处理机关日常政务。主要负责机关文秘、信息调研、档案管理、后勤保障、信访、安全保卫、财务经费、资产管理等项工作。牵头组织税法宣传。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负责人:冯立新(副主任) 办公电话:69593206

2. 人事教育科 主要职能:综合负责公务员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公务员考核、任免、奖惩、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出国出境、干部培训、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党务、思想政治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项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负责人:冯宝忠 办公电话:69115815

3. 监察科 (纪检组)主要职能: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协助分局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受理有关党风党纪,政风行风方面问题的检举、申诉和控告,承办科级以下干部违纪案件的调查和处理的有关事宜;负责组织实施税务执法监察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负责人:尹文祥 办公电话:69566083

4. 税管科 主要职能:根据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及总局和市局的规范性文件及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分局贯彻落实的措施和办法,并推动各税务所实施。解释税收政策和征管程序;组织税收执法检查,税源调查,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推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审批减免税申请、代扣代缴、委托代征等设税事项;承办税务行政复议、税务处罚听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负责人:王雨新 办公电话:69115819

5. 计会科 主要职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市局制定的税收计会统工作制度,制定分局税收计会统工作实施办法;编制、分配下达税收计划,考核、监督税收计划的执行情况;加强税源监控,开展税源综合分析;收集、整理、核算、保管分局税收会计、统计数据,编制计会统报表;管理税收票证和计会统档案;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负责人:唐广军 办公电话:69115817

6. 稽查科 主要职能:根据总局《税务稽查规程》及市局制定的税务稽查工作制度、稽查工作部署,组织协调分局稽查工作,制定分局税务稽查程序;编制分局税务稽查计划,实施稽查选案和稽查的审理定案;受理涉税举报;承办依法采取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或确需取得税收司法保障的税务稽查案件;收集、整理、保管税务稽查数据,管理税务稽查档案,编制税务稽查报表;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负责人:韩允安 办公电话:69115816

7. 信息技术科 主要职能:贯彻落实市局有关信息化建设工作部署,执行市局制定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制定分局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分局计算机网络、设备安全运行及软件操作规程等管理办法并监督落实;负责分局计算机应用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及软件开发;负责分局计算机房的管理;负责分局数据库的技术维护管理;建立分局计算机和网络系统硬件的技术档案负责分局信息化建设的统计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负责人:李满东(副科长) 办公电话:69115820


直属单位  

1. 宁河县地方税务局征收所
单位负责人:刘立军 69115821
机构职责:受理县直、芦台镇、大北镇、经济开发区、贸易开发区内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审核纳税申报资料,录入纳税申报数据;办理税款征收;对逾期申报和逾期缴税的违章行为实施处罚;对临时经营的纳税人窗口开票征收税款;分类整理纳税申报资料,定期移交管理所;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68号
邮编:301500
联系电话:69578194

2. 宁河县地方税务局管理所
单位负责人:夏宝新 69115822
机构职责:负责县直、芦台镇、大北镇、经济开发区、
贸易开发区内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审核并录入基本信息;认定应纳税种,核定征收方式;发售并查验发票;对重点税源户实施监控管理,分析税源变化;管理纳税征管档案;所得税汇算清缴;受理涉税事项;对当期未申报户催报催缴;对违反税务登记和发票管理及重点税源户延期申报、延期纳税、减、免、抵、扣等违章行为实施处罚;税收政策的咨询辅导;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68号
邮编:301500
联系电话:69592706

3. 宁河县地方税务局稽查一所
单位负责人:刘玉顺 69115823
机构职责:负责县直、芦台镇、大北镇、经济开发区、
贸易开区内纳税人的日常、专项、专案稽查;办理稽查税款入库;对纳税人的涉税违章行为实施处罚;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68号
邮编:301500
联系电话:69569876

4. 宁河县地方税务局稽查二所
单位负责人:杜志刚 69115824
机构职责:负责芦台税务所、丰台税务所、宁河税务所、
七里海税务所、造甲城税务所辖区内纳税人的日常、专项、专案稽查;办理稽查税款入库;对纳税人的涉税违章行为实施处罚;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68号
邮编:301500
联系电话:69592705

5. 宁河县地方税务局芦台税务所
单位负责人:李少良 69119038
机构职责:负责芦台镇、大北镇和县贸易开发区内个
体工商户的税务登记,审核办理税款征收,对未申报户、滞欠户催报催缴;发售并查验发票;对临时经营的纳税人窗口开票征收税款;整理纳税资料,管理征管档案;受理涉税事项;承办税务稽查,对纳税人的涉税违章行为实施处罚;税收政策的咨询辅导;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68号
邮编:301500
联系电话:69119039

6. 宁河县地方税务局丰台税务所
单位负责人:葛福建 69486600
机构职责:负责丰台镇、岳龙镇、板桥镇、苗庄镇所辖
区域内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审核办理税款征收,对未申报户、滞欠户催报催缴;发售并查验发票;对临时经营的纳税人窗口开票征收税款;整理纳税资料,管理征管档案;受理涉税事项;承办税务稽查,对纳税人的涉税违章行为实施处罚;税收政策的咨询辅导;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丰台镇
邮编:301503
联系电话:69489201

7. 宁河县地方税务局宁河税务所
单位负责人:于春元 69418358
机构职责:负责宁河镇、东棘坨镇、廉庄乡所辖区域内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审核办理税款征收,对未申报户、滞欠户催报催缴;发售并查验发票;对临时经营的纳税人窗口开票征收税款;整理纳税资料,管理征管档案;受理涉税事项;承办税务稽查,对纳税人的涉税违章行为实施处罚;税收政策的咨询辅导;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宁河镇
邮编:301504
联系电话:69419035

8. 宁河县地方税务局七里海税务所
单位负责人:蔺锡安 69538586
机构职责:负责七里海镇、淮淀乡、表口乡、清河农场
所辖区域内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审核办理税款征收,对未申报户、滞欠户催报催缴;发售并查验发票;对临时经营的纳税人窗口开票征收税款;整理纳税资料,管理征管档案;受理涉税事项;承办税务稽查,对纳税人的涉税违章行为实施处罚;税收政策的咨询辅导;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七里海镇
邮编:301509
联系电话:69539216

9. 宁河县地方税务局造甲城税务所
单位负责人:王洪利 69519300
机构职责:负责潘庄镇、造甲城镇、潘庄农场所辖区
域内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审核办理税款征收,对未申报户、滞欠户催报催缴;发售并查验发票;对临时经营的纳税人窗口开票征收税款;整理纳税资料,管理征管档案;受理涉税事项;承办税务稽查,对纳税人的涉税违章行为实施处罚;税收政策的咨询辅导;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天津市宁河县造甲城镇
邮编:301510
联系电话:69519300

 


办事指南

工作动态 >>更多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版权声明| 隐私声明|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政府 COPYRIGHT (©)1997-2008 TJNH.ALL RIGHTS RESERVED
维护:宁河县电子政务信息与网络中心 技术支持:渐飞网络
推荐浏览器:IE6.0 建议浏览分辨率1024*768以上  津ICP备050055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