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宁河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联系电话:69593352
传真:69593352
地址:宁河县光明路76号
邮编:301500
网址(或电子邮箱):nhfzb2006@sina.com

领导信息  
领导基本信息

基本职能  
(一)负责全县政府法制工作的规划管理,编制县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审查、修改政府各部门报送县政府审批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角度参与县政府有关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办理县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
(四)为县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保障;研究和提出本县贯彻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方案或意见;对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五)组织推动、监督协调政府各部门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和组织行政执法检查活动。
(六)负责本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确认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和执法证件的颁发。
(七)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调政府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工作关系;受理行政执法投诉,调查重大行政违法案件;承办各部门报请县政府决定或批准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工作。
(八)依照《行政复议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承办县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对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的违法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受县长委托代理县政府参加行政诉讼应诉;承办县政府行政赔偿案件;监督、指导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
(九)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工作;负责政府各部门法制工作的业务指导。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联系电话:69593352
主要职能:
1、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县政府的年度法制工作计划,制定和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规划;
2、负责草拟、审核以本级政府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对市人大和市政府下发的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草拟修改意见和建议;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指导下级法制机构和执法部门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
4、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申领和年检注册工作;
5、拟定专项治理和重大、疑难案件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间的联合执法工作;
6、开展政府法制工作调查研究,收集和整理政府法制工作信息,做好法制工作经验总结和交流推广工作,为本级政府的各项重要决策提供法律保障;
7、承办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和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二)复议科 联系电话:69593352
主要职能:
1、承办行政复议案件。
2、承办行政投诉案件。
3、负责本级政府的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及部门应诉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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