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宁河县监察局
联系电话:69591767
传真:69565563
地址:芦台镇光明路78号
邮编:301500

领导信息  
领导基本信息

基本职能  

1、协助县委、县政府加强廉政建设。
2、监督检查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执行情况。
3、经常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维护政纪的决定。
4、检查处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政纪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行政机关人员的处分。
5、受理针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以及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要职能:主要职责是收集、综合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起草文件报告,信息综合处理,档案管理,干部人事管理,行政财务,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对外工作联系和接待,协调各室工作,承办领导交办有关事宜。
(二)信访室
主要职能:信访室主要职责是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受理党组织、党员和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受理企业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
(三)教育调研室
主要职能:教育调研室主要职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宣传报道;对党员、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和遵纪守法教育;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培训。
(四)案件审理室
主要职能:案件审理室主要职责是对管辖范围内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审理和申诉案件的复审、复核工作以及下级备案案件的审查和重要疑难案件的咨询工作。
(五)执法监察室
主要职能执法监察室主要职责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县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六)纪检监察室
主要职能:纪检监察室主要职责是对县管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并指导下级的案件检查工作。
(七)党风廉政室
主要职能:党风廉政建设室主要职责是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各项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综合和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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