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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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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宁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69591513
传真:69116289
地址:宁河县芦台镇金华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邮编:301500
网址(或电子邮箱):nhld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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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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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庆昌 局长
分管工作:负责全局行政工作和财务、人事工作及县中心工作。
办公电话:69592630
王永顺 书记
分管工作:负责全局党务、宣传、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及县中心工作。
电话:69188288
冯维生 副局长
分管工作负责培训科、仲裁科工作及县中心工作。
电话:69575049
王玉庭 副局长
分管工作:负责工资科、医保科工作及县中心工作
办公电话:69592209
李学红 副局长
分管工作:负责办公室、劳服企业管理科、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及县中心工作。
办公电话:69116296
王志良 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分管工作:负责失业保险科、监察科(监察大队)工作及县中心工作。
办公电话:69592196
晏宗江 工会主席
分管工作:负责就业科工作及县中心工作
办公电话:69592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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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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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代表国家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职权。综合管理劳动就业,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职工技能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及企业工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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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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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保障监察科
1. 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负责对用人单位劳动年度审验,制定劳动管理规章备案审查工作。
3. 负责对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监察。
4. 负责对违反劳动法规行为的举报投诉和调查处理工作。
5. 负责对违法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对其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办公电话:69592631
(二)劳动争议仲裁科
工作职责:
1. 依法处理本县辖区内各类劳动争议案件,捐导企业劳动争议
调解委员会业务工作。
2. 负责劳动合同鉴证和劳动合同的规范运行管理工作。
3. 受理用人单位、劳动者及有关人员的来访案件,协调有关部
门及时作好各类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信访案件的调处工作,综合统计分析上报信访工作情况。
办公电话:69592447
(三)就业科
1. 贯彻国家和天津市就业方针,落实劳动者组织起来就业、自谋职业和社区就业的相关政策。负责全县就业工作。
2. 制定劳动力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用人单位空岗报告、就业登记,招工备案政策的落实实施。
3. 负责就业经费、职业介绍补贴等促进就业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4. 负责全县社会劳动力资源管理和统计。
5. 负责对求职者进行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4. 代缴社会保险。
办公电话:69592959
(四)劳服企业管理科
1. 贯彻落实促进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
2. 负责劳服企业资格认定和年检工作。
3. 对劳服企业建设的项目、规模、资金、人员等进行评估和资
格认定工作。
4. 负责对劳服企业的指导和管理。
办公电话:69591462
(五)培训科
1. 制定全县职业技能培训总体规划并组织落实。
2. 负责全县企业工人的技术培训及管理工作。
3. 负责对全县在岗、下岗、失业人员及农民进城务工的培训工作。
4. 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各类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5. 综合管理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服务、宣传和信息统计。
办公电话:69571040
(六)工资保险科
1. 负责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工作,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2. 综合管理全县企业职工福利待遇工作。
3. 贯彻实施职工养老保险政策、法规。
4. 负责全县城镇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5. 负责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职工的退休审批工作。
6. 负责城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
前退休及从事特殊岗位工作职工提前退休的审批工作。
7. 负责全县劳动事业统计工作。
办公电话:69591513
(七)失业保险科
1. 宣传落实失业保险法律、法规各项政策及咨询服务。
2. 负责全县各类企、事业单位失业职工的接受、管理,促进失
业救济期优惠政策的落实。
3. 负责城镇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统计。
4. 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发放工作。
办公电话:69575677
(八)医疗保险科
1. 负责组织实施医疗保险政策的落实,并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情况。
2. 负责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具体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3. 负责县内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时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核定工作。
4. 会同财政部门制定本县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情况。
办公电话:69592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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