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宁河县统计局
联系电话:69592053
传真:69592053
地址:芦台镇光明路76号
邮编:301500
网址(或电子邮箱):www.tjnh.gov.cn/tongji

领导信息  
领导基本信息

基本职能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组织、协调全县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审查全县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统一管理和协调全县各部门制发统计调查表和统计标准。
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和各项抽样调查。
3、负责搜集、整理、提供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4、负责核定、检查、管理、公布和出版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5、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工作基础建设和基层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统计工作网络。建设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网络,建立各类统计数据库。
6、负责开展统计法规的宣传教育,认真执行《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做好统计执法检查。
7、负责统计单位的登记工作。
8、负责组织全县各部门、各单位的统计教育、统计干部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全县统计专业职务的资格考试工作。
9、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县统计体制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
10、领导和管理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及乡镇专职统计员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要职能:
   1、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和事物,负责局有关工作的综合协调、领导批示和重要事项的督察催办;组织全局目标管理。
   2、负责局和办公室等文件和对上级机关请示、报告等行政性公文的审核。
   3、负责全局文书、档案管理和信件、文件收发,接待事物性来访和对外接待工作。
   4、负责局长办公会和全局会议记录及会务工作。
   5、负责全局各项经费和运算外资金的筹集、核算及管理。
   6、负责全局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购置与管理。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社会科
   主要职能:1、 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劳动工资、社会商业、社会服务业、科技统计调查方法制度,制定相应的统计调查方案,完成定期、年度统计调查数据的搜集、审核、处理工作。
   2、 按时完成各专业统计调查表的上报任务,及时、准确地提供各专业的统计数据和信息。
   3、 定期进行统计分析研究工作,撰写统计分析报告,使用数据要准确,观点明确,有针对性,不出现趋势性错误。
   4、 依法统计,实事求是,不出假数。
   5、 组织整理年鉴资料和各月统计资料,定期维护各专业数据库。
   6、 定期组织统计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实现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科
   主要职能:1、 负责月度、季度、年度各专业和综合部门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审核。
   2、 负责月度、季度及年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及分部门、分系统GDP的核算工作。
   3、 负责金融、保险和私营个体统计月报及年报的收集审核、汇总和增加值核算工作。
   4、 负责市局综合处布置的年度资料的整理、上报区县资料交换工作。
   5、 负责全局所有数据的对外提供及数字质量评估。
   6、 撰写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组织编辑整理年度国民经济统计资料。
   7、 五区县季度及十二区县半年资料交换。
   8、法规、普法、执法工作。
   9、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工作。
   10、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农村科
   主要职能:1、 根据我县农业发展情况,组织开展统计调查研究,撰写统计分析报告,向各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3、 对各乡镇统计人员进行管理,保证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4、 研究确定每次农业统计例会的主题和时间安排。
   5、 协同调查队搞好市、县下达的临时性工作。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普查中心
   主要职能:1.承担国家确定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在我县的组织实施工作;
   2.承担制定我县各项普查实施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基本统计单位、人口、劳动力等专项普查和经常性统计调查;
   4.负责组织对专项调查资料的整理和开发,撰写各项普查公报和专项统计分析报告;
   5.负责全县各种普查和专项统计调查的数据汇总,并对各项指标数据进行检验评估;
   6.负责指导基层进行各种普查和专项统计调查工作,并负责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7.负责本中心内部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农村经济调查队
   主要职能:1、 组织实施全县农村统计报表制度。
   2、 完成好城、乡住户抽样调查工作。
   3、 负责城、乡调查数据的收集、审核、处理工作。
   4、 与农业科共同承担国家统一规定的普查和专项调查。
   5、 认真做好统计基础规范化工作。
   6、 搞好统计调查分析,向各级领导提供决策服务。
   7、 组织指导乡镇统计业务工作。
   8、 组织城、乡住户调查员的培训工作。
   9、 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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