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固定资产可以加速折旧?

新闻来源:天津政务网 作者: 编辑:睿思吉 添加时间:2007-11-1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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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允许实行加速折旧的企业或固定资产

(一)对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快的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生产“母机”的机械企业、飞机制造企业、化工生产企业、医药生产企业的机器设备;

(二)对促进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鼓励投资项目的关键设备,以及常年处于震动、超强度使用或受酸、碱等强烈腐蚀的机器设备;

(三)证券公司电子类设备;

(四)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

(五)外购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的软件。

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方法

(一)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方法不允许采用缩短折旧年限法,对符合上述加速折旧条件的固定资产,应采用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

(二)下列资产折旧或摊销年限最短为2年。

1.证券公司电子类设备;

2.外购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的软件。

(三)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最短折旧年限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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