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强化理事会组成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根据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各岗位的岗位职责。
第二条 名誉会长的岗位职责。
站在宏观的角度对联谊会的工作进行指导。
第三条 顾问的岗位职责。
对联谊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帮助联谊会解决理论、政策、信息、发展环境等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四条 会长、副会长的岗位职责。
会长:主持本会全面工作。
副会长:按照工作分工主持本会部分工作;受会长委托,代行会长处理会务。
第五条 秘书长、副秘书长的岗位职责。
秘书长:主持本会日常工作;受会长或副会长委托,召集理事会会议或专题会议;处理会长、副会长交办的其它会务工作。
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主持日常会务;按照工作分工,筹备会议和联谊活动;完成秘书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 理事的岗位职责。
通过理事会会议决定联谊会的重要事项;完成理事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对联谊会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