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劳动模范、宁河县党外知识分子张芝香事迹
张芝香是宁河县人民法院一名普通的女法官,是院里和当事人一致公认的调解高手。从事审判工作20多年来案件的调解率一直位列全院前茅,近年来年均调解率更是达到了80%左右。由于长期在基层,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练就了一身过硬的基本功。她办事雷厉风行,案子一到手,就立即阅卷、开庭,凡是能调解结案的,她都争取当庭结案;调解不成的,及时果断地下判。她办案准确、高效,没有一件违法调解,她审结的近千件案件件程序合法,判案公正。
一、调处家庭纠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人们常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这类案件的确很难断,处理好了,皆大欢喜;处理不当,则会积怨益深,甚至酿成不堪设想的家庭悲剧.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她总是非常注重调节技巧,讲究方式方法,力争使双方都能心平气和的解决纠纷。张芝香曾审理过一起老人与儿子儿媳因赡养引发的排除防碍案,她结合当事人特点,耐心细致巧妙地反复做工作,讲法律讲伦理,终于使老人的儿子儿媳明白了事理,当即表示同意老人,老人主动撤诉,这场家庭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许多民事纠纷往往事儿不大,但如果处理不当,疙瘩就会越系越大.在办案中,张芝香从来不图省事,单纯地就案办案,而是经常自找麻烦,干了许多分外的工作。一次,她审理了一件人身侵害赔偿案,本来案子很简单,调解不成一判就能很快结案,但并不能从根本上化解纠纷解决问题。她深入了解纠纷原因,耐心诚恳调解,最终化解了村民与村干部之间多年的积怨。
三、廉洁自律,恪守职业道德
张芝香经常告诫自己:手中的审判权是国家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解难的,绝不能以案谋私,占老百姓的便宜.多年来她从未吃过当事人一顿饭,喝过当事人一次酒,收过当事人一份礼。时间长了,也就留下个“请不动的张大姐”的称号.有一次,一位男青年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把一个装有现金的信封送到法庭,她当即就把钱给退了回去,可那人又在她下班回家时悄悄跟着来到她家,扔下信封就想走.张芝香已早有戒心,和丈夫一起将这个登门送礼的不速之客给撵出了家门。
四、参政议政,热心社会活动
张芝香还担任着县政协常委工作,她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多次提出各种提案,充分发挥政协委员职能,体现对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其先进事迹先后被《人民法院报》《天津政法报》《经纬线》杂志等多家新闻媒体刊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