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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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潘庄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4-08 14:00

镇政府有关部门、各村(居)委会、潘庄医院:

为加快推进潘庄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统筹发展,经研究决定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调机制,成立分工协作协调小组。

一、 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万君    潘庄镇副镇长

   成员:      潘庄镇党委委员

         公共管理办公室主任

   于  鑫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辖区派出所负责人

张付生    潘庄医院院长

董志芳    潘庄医院公共卫生项目负责人

二、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综合协调、政策调研。

2、公安部门负责提供辖区常住人口资料:包括户籍和暂住人口数据、老年人口数据等。

3、民政部门负责提供辖区困难群众、低保、五保人群资料。

4、残联部门负责提供残疾人基础资料。

5、教育部门与医院共同开展入学、入托儿童查验接种证,协助医院开展学生体质监测及建档工作。

6、各村(居)委会进行老年人体检、妇女病查体、家庭责任医生签约等服务项目的宣传动员,协调体检场所。

7、潘庄医院公共卫生科负责信息汇总、督导考核等工作,并负责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划分、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组织实施、督导考评、信息监测、统计汇总等工作。
  三、管理制度
  1、实行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及公共卫生信息会议,对当年的工作进行讲评,安排下一年的工作,必要时召开紧急会议,及时传达相关政策精神、研究解决出现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做好会议记录。

  2、实定期组行督导考评制度。各部门要织检查和督导,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潘庄医院负责项目的全面实施,并对村卫生室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确保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考核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下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主要依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