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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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甲城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01-29 14:25

造甲城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宁河区造甲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持续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在政府重点会议和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上就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明确目标任务、人员职责,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规范申请公开办理把依申请公开作为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方式,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按照“一申请建一档”要求,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相关制度,完善了协同办理、会商办理机制,畅通了依申请公开的渠道,加强对办理过程的检查监督和指导积极采取多种方式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帮助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提升政务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我门户网站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信息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不捂不盖、不拖不错,对于调整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和财政清单、扶贫清单及时在政务服务网进行了更新加载。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坚持依法行政,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重视程度仍然不够。二是人员专业化程度尚有提升空间,培训力度有待加强。三是工作规范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大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公开信息的完整性。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功能,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政府网站知晓率,增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

二是丰富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形式,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广播、宣传栏、网络等媒体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促进政府信息公开便利群众生产生活,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三是强化组织保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增强工作人员公开意识,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科学合理制定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扩大培训覆盖面,有针对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通过培训加强对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进一步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落实《条例》各项要求,提升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做到及时、准确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