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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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入籍等登记
来源: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 发布时间:2022-03-17 10:11

收养、入籍等登记


无户口人员落户  受理部门: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条件: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卫生计生部门证明、处罚通知单、生殖健康服务证、村(队)证明等材料作为办理出生登记户口的前置条件。对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原则,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非婚生育说明,向拟落户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审核权限按照现行规定执行。对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办理。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 1996年1月1日以后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1996年1月1日以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向拟落户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对按规定无法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主要指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无《出生医学证明》、无法联系新生儿母亲等原因)无户口人员,应当提供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办理。

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收养人可以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户主申请,向拟落户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办理。对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户主申请,向拟落户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办理。

四、无法办理收养手续的无户口人员 对被公民私自收养、按规定无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和事实收养公证的无户口人员,公安机关应当免费采集该无户口人员的生物检材,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进行比对,核实是否存在被拐卖行为;经核实不属于被拐卖的,公安机关在调查核实后,在抚养人家庭户口内办理常住户口登记,与户内成员关系登记为“非亲属”。

五、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 原我市常住户口人员,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注销户口后重新出现,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本人书面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 的生效判决书,向拟落户地公安机关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六、因婚嫁等原因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 原我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婚嫁等原因注销我市户口,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确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凭本人书面申请、原始户籍档案,向拟落户地公安机关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原外省市农村地区常住户口人员,因婚嫁到我市被原籍注销户口,应当向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我市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七、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 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对我市生源、外省市院校学生毕业后,户口从学校迁往其他省市,因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无法落户的,可以凭本人书面申请、毕业证、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始户籍档案,向拟落户地公安机关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对从我市迁出的其他人员,因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无法落户的,可以向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八、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到拟落户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审核权限按照现行规定执行。对按规定无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一并提供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办理。办理流程:逐级报市局审核后办理;所需材料:1、书面申请(被抚养人未成年的,由抚养人提供;抚养人已成年,需由抚养人、被抚养人分别提供)2、抚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印件3、抚养人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或人民法院确定婚 姻关系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等)4、动员通知书5、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排除证明6、单位证明材料(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抚养人已入学的,还需提供学校证明7、拟落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材料(落户社区集体户的,无需提供)8、能够反映抚养人与被抚养人长期共同生活经历的彩色照片3张。办理时限:根据各项业务有关审批时限办理,退补材料不计入办理周期;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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