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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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登记
来源: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 发布时间:2022-03-17 10:13

注销登记


一、死亡注销户口    受理部门: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条件:公民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属地村(居)民委员会凭办理人《居民身份证》、死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和以下死亡证明材料之一,向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登记。材料齐全,当场办理;办理流程:手续齐全当场办理;所需材料:1、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2、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3、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法院宣告失踪不办理户口注销);特殊情形:1、无法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可以提交《殡葬证》、《骨灰存放证》、《火化证》、居(村)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信》等证明死亡的材料之一,申报注销户口登记;2、无法提供死者《居民身份证》的,应当书面说明情况;3、公民在国外死亡的,应当提供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并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进行领事认证;4、公民死亡未按规定申报注销户口的,公安派出所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告知死者家属按规定申报注销户口并下达《死亡注销户口告知单》。自接到《死亡注销户口告知单》之日起,死者家属应于10日内到死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死者家属拒绝或者拖延超过规定期限的,凭死亡人员常住人口信息表、死亡注销户口告知单存根及民警调查报告报请派出所主管所长审核后予以强制注销户口。5、死亡未销户口人员为户主的,须经户内成员协商一致后,持变更户主申请、户口簿、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变更户主及注销户口的相关手续;如办理注销户口时,户内成员对新户主的确立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在公安机关告知期满后由派出所直接办理的,公安机关可以按照房主或户内成员与户主的亲属关系(即配偶、父母、子女、孙子女、其他亲属)及年龄长幼顺序临时指定新户主(未成年人及非亲属一般不立为户主),但不为其打印新的《居民户口簿》;待户内成员协商一致后,持变更户主申请、户口簿、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变更户主的相关手续;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当场办理;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二、入伍注销户口    受理部门: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条件:被批准服现役或者被军事院校录取的公民在入伍(学)前,应当由本人、父母或者户主提交以下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注销户口。材料齐全,当场办理;办理流程:手续齐全当场办理;所需材料:1、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入伍通知书或者军事院校录取通知书。服现役期间申请注销户口的,提交本人注销户口申请、《军官证》(《士兵证》);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当场办理;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三、出国(境)人员注销户口    受理部门: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条件:出国(境)人员加入外国国籍或者在国(境)外定居的,本人应当提交注销户口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注销户口。材料齐全,当场办理;办理流程:手续齐全当场办理;所需材料:1、已加入外国国籍的,提供外国签发的有效护照、加盖翻译公司公章的翻译件;2、定居国外的,提供能够证明其获得住在国永久居留资格的相关证明、加盖翻译公司公章的翻译件;3、定居港、澳地区的,提交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书》或者港、澳地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4、定居台湾的,提交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的《因私出境注销户口通知单》或台湾当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对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当事人已取得外国国籍,并由出入境管理部门通报给公安人口管理部门的,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履行核实告知程序后予以注销户口。;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当场办理;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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