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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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管理
来源: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 发布时间:2022-03-17 10:21

居民身份证管理:

受理部门:

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潘塘路西5号,公安宁河分局宁河分局潘庄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七里海镇七里海大道北1号,公安宁河分局七里海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北淮淀镇北淮淀村五区二排3号,公安宁河分局北淮淀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丰台镇南村1号,公安宁河分局丰台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东棘坨镇西四青路2号,公安宁河分局东棘坨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镇直大街2号,公安宁河分局宁河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大北涧沽镇大北公路1号大北涧沽镇政府院内,公安宁河分局大北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岳龙镇岳龙庄村村西7号,公安宁河分局岳龙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廉庄镇政府院内,公安宁河分局廉庄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俵口镇后海路1号,公安宁河分局俵口派出所;

宁河区经济开发区五纬路1号,公安宁河分局镇南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造甲城镇政府西侧,公安宁河分局造甲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光明路运河家园商业街99号,宁河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办理条件: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本区公民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领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办理流程:

1、居民申领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办证大厅现场采集居民身份证人像信息。申领人在采集人像时不得着制式服装或浅色上衣,毛发不得遮挡五官,不允许着蒙面罩袍、戴帽子,女性不得戴面纱、首饰,不得化浓妆。人像采集要确保反映申领人的真实、原始面部特征,申领人不得通过化妆等手段对本人面部显著特征(包括肤色、发色、疤痕、痣等)进行修饰和遮盖。到期换证必须更换照片。

2、居民在申领身份证时,由居民身份证办证大厅采集公民本人两枚平面指纹信息。

3、居民申领居民身份证,必须由本人办理,各级公安机关只受理公民本人申领业务。       

4、居民在申领了居民身份证后可自愿选择邮政专递寄递方式领取证件,天津市公安局身份证制证中心完成制证后,通过邮政专递方式将证件直接寄递到申领人指定地址(寄递范围为全国,港澳台地区除外),申领人无需再次到派出所领取居民身份证。     

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如有特殊情况的,还需提供相关材料。

办理时限:自公安机关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身份证收费依据及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综【2004】8号)和公安部《关于做好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公治明发【2018】122号)的规定,办理身份证的收费按以下标准执行。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免费、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每证20 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每证40 元;办理临时身份证,每证10元。

邮政速递费用是根据中国邮政公司定价,每证本市15元,市外22元。

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受理部门: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潘塘路西5号,公安宁河分局宁河分局潘庄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七里海镇七里海大道北1号,公安宁河分局七里海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北淮淀镇北淮淀村五区二排3号,公安宁河分局北淮淀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丰台镇南村1号,公安宁河分局丰台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东棘坨镇西四青路2号,公安宁河分局东棘坨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镇直大街2号,公安宁河分局宁河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大北涧沽镇大北公路1号大北涧沽镇政府院内,公安宁河分局大北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岳龙镇岳龙庄村村西7号,公安宁河分局岳龙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廉庄镇政府院内,公安宁河分局廉庄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俵口镇后海路1号,公安宁河分局俵口派出所;

宁河区经济开发区五纬路1号,公安宁河分局镇南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造甲城镇政府西侧,公安宁河分局造甲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光明路运河家园商业街99号,宁河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办理条件:居民身份证有限期满、证件机读失败、人像不符、登记项目错误、地址变更、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等,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新证。

办理流程:

1、居民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现场采集居民身份证人像信息。申领人在采集人像时不得着制式服装或浅色上衣,毛发不得遮挡五官,不允许着蒙面罩袍、戴帽子,男性不得留胡须(50周岁以上男性除外),女性不得戴面纱、首饰,不得化浓妆。人像采集要确保反映申领人的真实、原始面部特征,申领人不得通过化妆等手段对本人面部显著特征(包括肤色、发色、疤痕、痣等)进行修饰和遮盖。到期换证丢失补领必须更换照片。

2、居民在丢失补领身份证时,上次办理居民身份证日期在两年之内的,经工作人员核查外貌无明显变化,可以根据本人意愿提取上次制证照片。

3、居民在换领、补领身份证时,由居民身份证办证大厅采集公民本人两枚平面指纹信息。

4、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必须由本人办理。       

5、居民在申请迁入换领、到期换领居民身份证时,须交回旧证。   

6、居民在申领了居民身份证后可自愿选择邮政专递寄递方式领取证件,天津市公安局身份证制证中心完成制证后,通过邮政专递方式将证件直接寄递到申领人指定地址(寄递范围为全国,港澳台除外),申领人无需再次到派出所领取居民身份证。

所需材料:本区居民申请换领、补领身份证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集体户本人页)原件;监护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他能证明本人为户口簿上所登记人的证明材料等;换领身份证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原件,居民身份证有限期满、证件机读失败、人像不符、登记项目错误、地址变更、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等,还应当出示旧的身份证。

办理时限:自公安机关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身份证收费依据及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综【2004】8号)和公安部《关于做好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公治明发【2018】122号)的规定,换领、补领身份证的收费按以下标准执行。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每证20 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每证40 元,办理临时身份证,每证10元。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

受理部门: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潘塘路西5号,公安宁河分局宁河分局潘庄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七里海镇七里海大道北1号,公安宁河分局七里海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北淮淀镇北淮淀村五区二排3号,公安宁河分局北淮淀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丰台镇南村1号,公安宁河分局丰台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东棘坨镇西四青路2号,公安宁河分局东棘坨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镇直大街2号,公安宁河分局宁河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大北涧沽镇大北公路1号大北涧沽镇政府院内,公安宁河分局大北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岳龙镇岳龙庄村村西7号,公安宁河分局岳龙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廉庄镇政府院内,公安宁河分局廉庄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俵口镇后海路1号,公安宁河分局俵口派出所;

宁河区经济开发区五纬路1号,公安宁河分局镇南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造甲城镇政府西侧,公安宁河分局造甲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光明路运河家园商业街99号,宁河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办理条件:居民申领、换领、补领正式身份证后需要加办临时身份证的。

办理流程:居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后,自己提出加办临时身份证要求,由各制证受理点工作人员制作临时身份证,做好后,由申请人签字领取。异地人员无法办理临时身份证。

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办理正式居民身份证后,提出加办临时居民身份证要求后,经审核通过后,1个工作日内可取。

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

受理部门:

天津市宁河区潘庄镇潘塘路西5号,公安宁河分局宁河分局潘庄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七里海镇七里海大道北1号,公安宁河分局七里海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北淮淀镇北淮淀村五区二排3号,公安宁河分局北淮淀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丰台镇南村1号,公安宁河分局丰台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东棘坨镇西四青路2号,公安宁河分局东棘坨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镇直大街2号,公安宁河分局宁河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大北涧沽镇大北公路1号大北涧沽镇政府院内,公安宁河分局大北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岳龙镇岳龙庄村村西7号,公安宁河分局岳龙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廉庄镇政府院内,公安宁河分局廉庄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俵口镇后海路1号,公安宁河分局俵口派出所;

宁河区经济开发区五纬路1号,公安宁河分局镇南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造甲城镇政府西侧,公安宁河分局造甲派出所;

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光明路运河家园商业街99号,宁河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

办理条件:在本区内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市居民,蓝印户口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或丢失的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时,可凭居住证,蓝印户口簿,临时居住登记凭证和户口簿到各身份证制证受理点申请办理,外省市在津就读的学生可凭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在学证明申请办理,换领的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1、异地居民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现场采集居民身份证人像信息。申领人在采集人像时不得着制式服装或浅色上衣,毛发不得遮挡五官,不允许着蒙面罩袍、戴帽子,男性不得留胡须(50周岁以上男性除外),女性不得戴面纱、首饰,不得化浓妆。人像采集要确保反映申领人的真实、原始面部特征,申领人不得通过化妆等手段对本人面部显著特征(包括肤色、发色、疤痕、痣等)进行修饰和遮盖。到期换证、丢失补领必须更换照片。

2、居民在换领、补领身份证时,由各身份证制证受理点采集公民本人两枚平面指纹信息。

3、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必须由本人办理。       

4、异地居民领取换领补领证件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在《领取居民身份证登记表》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上签名。

5、异地居民在申领了居民身份证后可自愿选择邮政专递寄递方式领取证件,天津市公安局身份证制证中心完成制证后,通过邮政专递方式将证件直接寄递到申领人指定地址(寄递范围为全国,港澳台除外),申领人无需再次到宁河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领取居民身份证。     

所需材料:在本区内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市居民,蓝印户口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或丢失的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时,可凭居住证,蓝印户口簿,临时居住登记凭证和户口簿到各身份证制证受理点申请办理,外省市在津就读的学生可凭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在学证明申请办理,换领的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办理时限:具体办理时限详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条

收费依据及标准:身份证收费依据及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综【2004】8号)和公安部《关于做好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公治明发【2018】122号)的规定,换领、补领身份证的收费按以下标准执行。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每证20 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每证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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