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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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津宁公告〔2022〕15号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预公告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 发布时间:2022-07-27 15: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潘庄镇朱头淀西台村、西孙庄村、大龙湾村、西杨庄村、老安淀村、齐心庄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中广核天津宁龙35MW风力发电项目项目核准的批复》,用于中广核天津宁龙35MW风力发电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面积1.4781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2年7月27日,由潘庄镇人民政府、市规划资源局宁河分局,赴被征地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2年7月28日至8月10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光明路72号(市规划资源局宁河分局)

邮编:301500

联系人:李绍山

联系电话:02269118573


宁河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