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生猪生产工作,我区决定对使用良种猪精液实施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场(户)进行补贴。依据《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2023年天津市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津农委计财﹝2023﹞25号),严格按照《2023年宁河区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各镇街实际,核算出各养殖户补贴资金数额,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贴对象
1.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生猪养殖场(户),包含自养公猪采精和外购精液两种模式,
2.2023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有检疫出栏的生猪养殖场(户)。仅仅指自繁自养出栏的生猪或仔猪。
二、工作开展
1.补贴工作方案的制定
依据《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2023年天津市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方案通知》精神(津农委计财﹝2023﹞25号),于8月上旬,制定了《2023年宁河区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
2023年8月9日,向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财政局发出了《关于征求<2023年宁河区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的函》,结合各镇街和财政局的意见以及我区工作实际,对《2023年宁河区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方案》进行了调整。
3.法律意见咨询
委托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对《2023年宁河区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方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于2023年8月14日出具了审查意见书,描述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公平竞争性审查
按照公平竞争性审查工作要求,于2023年8月14日出具了《关于<2023年宁河区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方案>文件公平竞争性审查的报告》,报告认为该文件不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不需进行公平竞争性审查。
5.印发、报送及审查
2023年8月14日,区农业农村委印发《关于报送<2023年宁河区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至各镇街。
2023年9月14日,各镇街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初步审核并及时报送《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发放明细》。
根据各镇街上报的资料,区级工作人员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审查工作,同时对发现的疑问与镇街工作人员进行有效沟通及核实,积极完成我区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工作。
三、补贴数量、标准及明细
经审核,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全区符合补贴标准的养殖场/合作社/养殖小区/养殖户合计出栏生猪61985头,涉及10个镇街。
1.合计能繁母猪补贴数量为11773头;
2.补贴标准:共计补贴90.4万元,平均到每头能繁母猪补贴为76.78元。
3.各镇街补贴汇总表
镇街 |
涉及户数(户) |
检疫出栏数(头) |
能繁母猪数(头) |
申请补贴资金(万元) |
芦台街 |
2 |
261 |
52 |
0.3993 |
桥北街 |
23 |
1567 |
313 |
2.403 |
七里海镇 |
35 |
3737 |
679 |
5.2135 |
淮淀镇 |
27 |
3034 |
603 |
4.6299 |
俵口镇 |
3 |
3887 |
778 |
5.9735 |
苗庄镇 |
27 |
1942 |
389 |
2.9867 |
丰台镇 |
67 |
5088 |
1015 |
7.7932 |
岳龙镇 |
8 |
491 |
97 |
0.7448 |
板桥镇 |
21 |
2241 |
448 |
3.4397 |
东棘坨镇 |
69 |
39737 |
7399 |
56.8164 |
合计 |
282 |
61985 |
11773 |
90.4 |
附表:宁河区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发放明细表
宁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