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23〕16号)、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宁河区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区农业农村委《关于下达2023年天津市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宁河区建设2个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2家项目建设单位均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建设内容,区农业农村委进行了区级验收,现将通过验收的2家实施单位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11月20日-11月27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在11月27日17:00前书面向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提出。
联系人: 冯定超
电 话:69591094
附件:2023年天津市宁河区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项目验收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