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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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上汛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宁河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6-15 17:05

各街镇、园区,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防办关于2023年上汛的通知》(津汛办发〔2023〕4号)及区委、区政府领导要求,定于6月15日上汛,请各有关单位从6月15日8时起,开始安排汛期值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防汛责任

各单位要清醒认识今年“两多一强”的气候特点和汛情偏重的严峻形势,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加强组织领导,克服麻痹思想,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逐级压实基层防御责任、分片包保责任,从思想上、行动上做好打大仗、打恶仗的准备,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抓好防汛各项工作。

二、强化值班值守,严肃防汛纪律

要坚持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关注灾害风险提示,按要求报告重要信息,要加强值班人员培训,熟悉掌握防汛业务流程、熟练操作防汛设备,加强通讯设备的检查维护,确保汛期信息畅通;防汛关键时刻,区应急、气象、水务、公安、城管、消防等部门参加区应急指挥中心防汛联合值守或参加区政府视频调度,为科学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三、加密巡视巡查,做好应对汛情

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和灾情;坚持汛期不过、检查不止,加强水库、河道、堤防、闸涵、泵站等防汛排水工程,下沉道桥、道路交通、地下商业、电力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和企业、学校、医院、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巡检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报告;遇强降雨、洪水、内涝灾害,按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强降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等有关规定,迅速上岗到位,自动采取“关停限避”措施,主动开展应对工作,确保我区安全度汛。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