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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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区防洪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宁河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7-28 14:05

各街镇、园区,区防指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受台风“杜苏芮”影响,7月29日至8月1日我区将出现持续性强降雨过程,此次过程影响范围大、持续时间长、短时雨强大、具有一定的极端性。强降雨主要集中在29日后半夜至31日傍晚。过程累计降雨量110~160毫米,局部250毫米以上,最大小时降雨量60~90毫米。其中,29日白天阴有雷阵雨(5~15毫米),夜间大雨(25~50毫米);30日暴雨(50~100毫米);31日大到暴雨(40~70毫米);8月1日白天小雨(3~8毫米),夜间阴有分散性阵雨转多云。

      按照《天津市宁河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区防办经会商决定于2023年7月28日12时启动区防洪IV级应急响应。

      请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上岗到位,启动应急预案和防汛重点部位“一处一预案”,持续加强值班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和联合会商,科学调度防洪工程,加强堤坝巡查防守,提前布防队伍物资,及时封控疏导交通,做好防洪排涝抢险救援准备。水务、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加快城区积水排除、交通疏导和下沉地道封控。区农业农村委要组织各涉农区街镇及时疏浚农田沟渠,指导加固有关农业设施。文化旅游、商务、国动办、住建、交委、城管等部门要做好景区景点、地下商业设施、人防工程、在建工地、危陋房屋、交通运输、轨道交通、户外广告牌、地下空间等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工作。各涉蓄滞洪区街镇要加大群众转移安置、危化企业自保措施检查,及时转移安置人员,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各单位要利用多平台、多渠道滚动发布预警、响应信息,督促各级责任人履职尽责,提醒市民群众合理调整出行,减少户外活动,做好自我防护,根据预警,及时启动应急机制,果断采取“关、停、限、避”措施,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天津市宁河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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