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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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宁河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1-23 16:23

一、总体情况

宁河区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基本原则,按照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信息依法及时公开。调整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信息公开工作设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1人,同时把信息公开列入局全年工作目标考核,形成统一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公开的良好局面。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控制采集、审核、发布相关流程,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具备准确性、真实性、时效性与权威性。同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保证涉密、敏感信息不上网,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三是规范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制定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途径和形式。围绕中心工作,编制完成公开数据四项清单,及时更新公布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工作、计划总结等方面的信息。紧贴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解读、财政资金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情况等多项内容。四是加强培训宣传,提高工作能力。组织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专职、兼职人员信息公开平台后台操作培训,利用政府网站、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多种渠道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宣传,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信息公开及时有效。五是加强群众监督, 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设立举报信(邮)箱和举报电话,拓展群众监督渠道,及时接收群众申请及反映的相关信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对群众申请进行协调核实、督导办理,并及时反馈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

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虽然在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工作人员培训等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务公开内容建档不及时不全面,工作人员变更时工作交接、业务培训衔接不够紧密,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间和次数与规定要求有差距等,针对以上问题,我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规范化管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行。一是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程序,落实分管领导、责任科室、专职人员三级审查复核机制,按照本局制定的信息公开目录对标发布信息,并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定期对信息发布和归档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进一步加大保密审查力度,坚决杜绝未经保密审查、未经解密以及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予以发布的现象。二是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衔接。统筹安排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兼职人员工作,避免因人员调动造成双人缺位现象。同时适时将局机关各科室、队、中心相关人员纳入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系统操作范畴,掌握基本操作流程,在专职、兼职人员临时不在位的情况下及时补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档。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全年工作目标考核一项重要内容,用目标责任牵引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由局办公室牵头,定期督导机关各科室、队、中心相关负责人员及时提供公开信息,特别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处罚决定等信息,在严格审核把关的基础上,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及时发布, 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提高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天津市宁河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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