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提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数据质量,更好的服务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按照市城乡建设委部署要求,现就做好“四库一平台”数据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数据治理范围
本次数据治理共分两部分:
(一)已进入四库一平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二)需要补录进入四库一平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信息。
需治理的项目信息主要包括:项目基本信息、招投标信息、施工图审查及竣工验收备案。
二、数据治理方法
(一)对已进入四库一平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单位对数据进行逐条逐项检查,对发现的数据错误、数据缺失等需要修改的,由项目建设单位与相关参建方确认数据后,向相应的审核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修改。
(二)对需要补录进入四库一平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数据,由项目建设单位与相关参建方确认数据后,向相应的审核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部门同意后,通过登录天津市住建委政务服务平台(http://zwfw.zfcxjs.tj.gov.cn/),点击【我要办事】-【主题类型】-【业绩补录】,点击【在线办理】,进入补录系统进行操作(具体见“业绩补录系统(企业端)使用手册”),由审核部门进行确认。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四库一平台数据信息重要性的认识,抓紧完善自有工程项目数据归集、审核工作。
(二)确保准确。“四库一平台”数据全国共享,数据的准确性尤其重要,请各建设单位严格审核,确保治理后数据的准确性,对因审核不严、报送虚假工程项目数据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审核部门及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信息、招投标信息,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联系电话:69201603、69118562
(二)施工图审查信息,由区住建委工程管理科负责,联系电话:69367689
(三)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由区住建委消防验收科负责,联系电话:69119266
附:业绩补录系统(企业端)使用手册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