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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和本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有关规定,已组织政务服务、规划资源、发展改革、消防救援、城市管理等部门对新建项目进行联合审查,下列项目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现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类型
总面积(平方米)
总间数(间)
36613.5
664
宁河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天津市经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新建项目
监督电话:69155225 联系人:孙淼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