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宁河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坚持开门整顿的原则,现将宁河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宁河分局、区司法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重点内容面向社会公布,做到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努力实现长期影响制约公正执法司法的深层次问题基本得到根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执法司法公信力得到明显提升。完成时限:2021年6月12日前。
一、宁河区委政法委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1.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2.违反规定利用岗位职权谋取利益问题;
3.执法司法监督不力问题;
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5.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执法司法办案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不统一问题。
二、公安宁河分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1.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2.整治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
3.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4.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
5.整治违规插手、干预经济纠纷问题;
6.整治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的不牢、“三个效果”不统一问题;
7.整治公安队伍特权思想根深蒂固;
8.整治纪律作风软弱涣散;
9.整治辅警队伍违纪行为易发高发。
三、宁河区人民检察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1.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不到位的问题;
2.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问题;
3.违规参股借贷的问题;
4.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问题;
5.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问题;
6.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问题;
7.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执法司法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不统一的问题。
四、宁河区人民法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1.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
2.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的突出问题;
4.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5.原法院人员违规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在幕后当“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问题;
6.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司法办案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不统一问题;
7.审判执行质效中的突出问题。
五、宁河区司法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2.违法违规办理社区矫正对象执行变更,执行社区矫正管理制度不严格,存在管理漏洞和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隐患问题;
3.司法行政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
4.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原法院、检察院人员充当司法掮客,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问题;
5.公证人员违规违法执业,不履职尽责,损害群众利益;
6.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司法行政工作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不统一,人民群众不满意。
设立监督电话:
宁河区委政法委 69119050
宁河区人民法院 69561354
宁河区人民检察院 69117831
公安宁河分局 69591962
宁河区司法局 69591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