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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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宁河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 发布时间:2022-04-15 09:09

2021年,公安宁河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市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重点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抓手,准确把握工作方向、聚焦执法突出问题、坚持靶向攻坚的工作目标,认真谋划、周密部署,蹄疾步稳抓严抓细抓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本年度完成情况

(一)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系统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精神,紧紧围绕“十一个坚持”总要求和上级部门决策部署,以法治公安建设为抓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问题,确保执法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不断提高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通过组织开展执法培训,持续推进分局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二是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分局法制领导小组、公安执法责任体系改革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分局党委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坚决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三是开展执法理论和实务研究。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持续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在公安机关落地落细。强化法律政策研究,着力提升法制等部门民警业务能力和指导水平。

(二)加强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推进京津冀法治协同

为深入推进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我区与北京市清河地区区域警务交流协作,实现区域警务协同发展。今年6月10日,分局举办北京市公安局清河分局、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区域警务交流协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两地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代表本单位讲话并签署《区域警务交流协作框架协议》。区域警务协作是京津冀一体化新形势下改革传统警务模式、提升维护社会稳定能力的迫切需要,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清河地区和宁河区独特的地理位置为探索区域警务协作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清河、宁河区域警务协作是深入推进京津冀警务协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两地在警务工作领域中一项创新举措,是确保两地政治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的重要保障。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是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加强警务保障。分局进一步完善各项财务制度的建设,制定《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关于规范经费报销工作的通知》《公安宁河分局执法执勤用车维修保养管理办法》《公安宁河分局食堂管理办法》《公安宁河分局差旅费管理使用规定》、《公安宁河分局政府采购办法》、《公安宁河分局非政府采购办法》等多项制度,为基层单位配发防暴盾牌、喊话器、警棍等应急装备共计600余件、4G执法记录仪160部、执法执勤用车9辆、新型单警装备199套、新版警务通580部。协调推进基础建设,现已基本完成芦台派出所各项改造任务,预计12月底完成整体搬迁工作;看守所新建项目于2021年4月4日完成立项,现已开展完选址意见书及用地预审手续,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审批工作,目前项目处于土地征收及项目初设阶段。

二是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办案程序。一是细化执法标准和指引,强化执法质量管控,全面实行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建立集体通案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二是积极推进建成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充分发挥其“一体化、智能化、精细化、合成化”作用,加强对执法办案全要素、全流程定时管控。三是针对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分局《案件主办制度实施办法》《规范未结案件管理工作规定》,完善执法工作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和监督。四是针对民警依法履职容错免责、不实举报澄清等制度落实,修订完善《分局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施细则》,旗帜鲜明地为依法履行职责的民警鼓劲撑腰。

(四)深化执法体制改革

一是深化执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明责为先、履责为本、督责为要、追责为范”的公安执法责任制度机制,压实执法民警、基层法制员、执法审核部门、执法单位领导及部门警种的执法责任,聚焦执法政治首责、主体权责、依法履责、全面督责、保障尽责,打造全要素、全覆盖、全闭环的天津公安执法责任体系。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厘清执法权责边界,出台和及时更新权责清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对法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认真履职、及时办理;健全落实依法决策机制,对法定职责以外的事项,绝不越位作为,最大限度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确保执法权力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依法运行。

二是推进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一是组织开展受立案专项整治,集中开展警情巡查和群众信访检查,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有警不接、不处、违规不立案、不作为的问题。同时将受立案执法问题整改,纳入年度执法质量考评,充分发挥执法质量考评重要推动作用。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开展人身伤害类案件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围绕大额赔偿、调解程序不规范的案件,发现和整治违规超范围调解问题。开展对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整治保而不侦问题。开展网上案件证据材料、法律文书不全问题整治,确保政法大数据平台公安机关案件信息正常流转。

三是加强刑事司法工作。深化受立案制度和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改革,杜绝有案不受、应立不立、案件久拖不决等执法问题。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细化常见多发案件取证指引和证据保管机制,健全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机制,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完善律师会见制度,推行远程视频会见,健全律师投诉受理会商机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建立羁押必要性评估制度,依法慎重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推行轻刑快办、刑拘直诉、认罪认罚从宽等办案机制,提高办案效率。

(五)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是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一是完善公调对接调解机制,完成对全部派出所调解室建设工作,配备专职调解员44名,兼职调解员72名,“公调对接”责任民警16人,是全市唯一一个达到“派驻式”模式“全覆盖”的分局。二是落实使用津调通APP,建立台账、滚动排查,调处化解一大批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三是分局99名社区民警与3065名网格员建立责任捆绑工作机制,依托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运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对重点纠纷、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开展多元调处化解。今年以来,分局排查矛盾纠纷4516起,化解4369起,化解率达96.7%。

二是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认真落实区 “无黑”创建工作,一是面向扫黑除恶重点行业领域开门纳谏,深入海天建设集团等建筑企业走访调研,广泛征集意见建议。二是面向涉众案件投资受损群众提供24小时案件咨询,并通过“平安宁河”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案件进展。三是建立“宁河区易制毒微信服务群”,为有需要的企业提供“一对一”咨询和现场指导培训。四是反诈专班深入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60余次宣讲,助力实现“企业内部零发案”。五是依法严厉打击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涉企犯罪,不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让市场主体更有安全感。六是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程序,依法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动的不利影响。

三是推进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开展2021年度分局公安民警基本级和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切实营造以考促学,以学促干的良好氛围。举办分局法制业务培训班,从执法监督、法制审核、执法办案常用法律、法规及办案程序等方面,对基层办案民警进行培训,健全法制员队伍管理制度,把懂法律、熟业务、善钻研、会指导的民警选拔到法制员岗位上来,切实发挥法制员监督审核职能作用,分局全部办案单位均配备专职或兼职法制员。将专业化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业务警种结合本警种执法实际,针对确定共性和个性问题,强化公安执法专业培训,充分调动内外部资源,依托执法培训、法制员考试,重点解决警种执法热点难点问题,提升培训效果,全面提升公安民警法律素养、实战本领和专业水平。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律规范体系的不断完善,以及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要求不断提升,我们在执法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新形势要求民警准确把握和理解执法为民的本质,具有过硬的专业业务本领和准确执行法律法规的能力,但是部分民警难以适应时代要求,没有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能力,存在“能力短板”“本领恐慌”。二是对执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还不能适应与新时代公安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理念思路、工作机制、能力素质等方面还存在短板不足,从严管党治警与执法监督机制没有有效融合。三是法治宣传教育仍存在薄弱环节,全民学法意识还不够浓厚,对农村农民、自由职业者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宣传工作还存在盲区死角,没有做到全覆盖。

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分局长葛云鹏同志对法治公安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多次召开分局会议、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和专题研讨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上级部门部署要求,并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二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和分局法治建设。多次召开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公安建设工作推动会和在党委会议专题研究依法治区、加强法治公安建设和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分局党委每月召开局务会听取分局执法情况汇报,对执法信息化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涉案财物管理等重点工作进行指导推动。三是提高分局领导干部法治意识。邀请法律专家就学习贯彻民法典、疫情防控执法实务等开展法治讲座。结合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一报告两评议和年度考核工作,将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提高法治意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已经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一)转变工作作风,发挥职能作用

指挥室、政治处、警保处、纪委办、督审支队、法制支队等部门联动,结合分局队伍管理、绩效考核、信访接待、110接处警和执法办案场所管理、涉案财物管理等执法重点领域工作,形成各部门相互配合的立体化执法监督模式。狠抓具体问题,特别是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不担当问题。坚持对有案不受、受案不立、立案不查、滥用强制措施等突出问题保持高压态势,打早打小。整合各职能部门资源力量,为基层执法提供全方位保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全力保障执法工作开展,有效避免执法工作带病运行的不良局面。

(二)端正执法理念,走出以往误区

加强法治理念教育和宗旨教育,进一步夯实人权保障意识,走出“重打击、轻人权”、“重实体、轻程序”误区。转变执法理念,严格落实宽严相济、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法律原则,执法工作与日常社会管理、服务相结合,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达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以监督考核为杠杆,以教育培训为手段,进一步提高民警程序意识,使执法工作更加精细化、规范化。依托市局执法办案平台、执法监督平台,特别在执法程序关键节点加强巡查,以办案单位自查为主,业务部门重点提示,确保在执行程序和落实执法工作纪律要求上不留死角,以严格程序促保障人权。

(三)完善层级管辖,提升工作效能

严格执行市局案件层级管辖的相关规定,因地制宜,制定并完善分局案件层级管辖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管理、规范运作、完善监督,减轻基层工作压力,提升打击效能。结合公安机构改革,合理规划执法机构建制,科学安排调度警力,使执法工作更加顺畅、执法保障更加到位、执法制度更加完备、执法队伍更加壮大、执法责任更加明确。对内责权清晰、令行禁止;对外严格公正,文明高效,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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