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一、未满18周岁公民变更姓名 受理部门: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条件:公民户口登记的姓名,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未满18周岁的公民申请姓名变更的,需经生父母协商一致同时到场,提供以下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材料齐全,当场办理;办理流程:手续齐全当场办理;所需材料:1、生父母双方共同提出变更姓名申请;2、生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本人《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4、生父母《结婚证》。因生父母离异,不能提供《结婚证》的,除上述其他材料外,应提供以下材料申报:1、生父母《离婚证》或者离婚协议书,经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供民事调解书或者已生效的判决书;2、子女与父母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当场办理;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二、年满18周岁的公民变更姓名 受理部门: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条件:公民户口登记的姓名,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年满18周岁的公民变更姓名,本人应当提供以下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经派出所主管所长审核后办理;办理流程:经派出所主管所长审核后办理;所需材料:1、变更姓名申请;2、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特殊情形:涉及姓氏变更的,应在变更申请中说明原因并提供姓氏变更依据。办理时限:经派出所主管所长审核后办理;;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三、未满18周岁的公民变更民族成份 受理部门: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条件:按照《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1、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2、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3、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未满18周岁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材料齐全,当场办理;办理流程:手续齐全当场办理;所需材料::1、本人及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区民族事务部门开具的《天津市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确认件》。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当场办理;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四、年满18周岁的公民变更民族成份 受理部门: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条件:按照《中国居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18周岁之日起的2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年满18周岁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本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材料齐全,当场办理;办理流程:手续齐全当场办理;所需材料:1、本人及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区民族事务部门开具的《天津市居民确定民族成份确认件》。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当场办理;收费依据及标准: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