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安宁河分局交通警察支队拟启用新增、改造29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此次新增、改造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用于采集交通违法行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机动车逆向行驶、机动车驾驶人接打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强化道路交通秩序静动态管理。
违法处罚标准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处50元罚款,并记1分 3.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 4.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 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5.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处100元罚款,并记1分 |
点位明细
附件:宁河区启用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点位明细
序号 |
点位具体位置 |
1 |
津芦公路32公里处 |
2 |
滨玉公路与干渠路交口南侧30米处 |
3 |
滨玉公路与丰李路交口东侧30米处 |
4 |
光明路与愉悦港湾小区交口东侧30米处 |
5 |
光明路与愉悦港湾小区交口西侧30米处 |
6 |
津芦公路与海清路交口东侧30米处 |
7 |
津芦公路与海清路交口西侧30米处 |
8 |
震新路(三八河路至新华道)路段 |
9 |
震新路(新华道至商业道)路段 |
10 |
震新路(商业道至滨玉公路)路段 |
11 |
芦汉西路(城南路至津榆支线)路段 |
12 |
五纬路(玖龙路至八经路)路段 |
13 |
五纬路(八经路至六经路)路段 |
14 |
五纬路(六经路至二经路)路段 |
15 |
五纬路(二经路至滨玉公路)路段 |
16 |
五小路(金翠路至芦台五小门前)路段 |
17 |
三八河路(金翠路至商业道)路段 |
18 |
津榆支线(津榆公路至商业道)路段 |
19 |
金华道(金翠路至一纬路)路段 |
20 |
金翠路(光华路至金华道)路段 |
21 |
金翠路(金华道至三八河路)路段 |
22 |
宏伟路(商业道至团结道)路段 |
23 |
光华路(新华道至三八河路)路段 |
24 |
光华路(金翠路至三八河路)路段 |
25 |
二经路(一纬路至二纬路)路段 |
26 |
二经路(三纬路至四纬路)路段 |
27 |
滨玉公路(城南路至芦汉路)路段 |
28 |
滨玉公路(津芦公路至十三纬路)路段 |
29 |
滨玉公路(十三纬路至津芦公路)路段 |
启用时间
2025年2月28日
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