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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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宁河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 发布时间:2025-01-15 17:0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公安宁河分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准确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解读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2024年,我分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和更新信息29条,其中包括:机构信息类4条、财政预决算类2条、政府采购类1条、治安管理类19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其他法定公开信息类2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分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分局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配合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发布等工作,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及时透明。

(五)监督保障。分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严格落实上级各项规定,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638

行政强制

315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细化。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提升政务公开能力。

二是高效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法定内容,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事项需报告。

公安宁河分局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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