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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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编号:2024废005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 发布时间:2024-01-26 14:25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述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9)宁河区不动产权第4002113

天津宁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动产抵押权


宁河区芦台镇芦汉路时代花园13-2-201

依据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2023)津01131236号裁定、协执

              公告单位: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

2024年01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