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无障碍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宁河区)津宁公告〔2022〕第10号征收土地公告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 发布时间:2022-06-15 10:15

2022523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宁河区2022年第一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252号)批准征收土地13.9063公顷,现将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宁河区土地整理中心;

2、建设项目:宁河区经济开发区七里海大道北侧地块(土地收购整理);

3、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见附图)

三、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海新区汉沽街道芦后村集体土地11.99249公顷(179.88735亩)宁河区桥北街道董庄村集体土地1.91381公顷28.70715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桥北街道董庄村

汉沽街道芦后村

征收土地面积

(公顷)

征收土地面积(亩)

征收土地面积

(公顷)

征收土地面积(亩)

耕地

0.15327

2.29905

7.80131

117.01965

园地





林地





牧草地





其他农用地

1.3231

19.8465

4.19105

62.86575

建设用地

0.34844

5.2266

0.00013

0.00195

未利用地

0.089

1.335



合计

1.91381

28.70715

11.99249

179.88735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总计1184.77611万元,其中宁河区桥北街道区片地价为64.5万元/公顷,计123.440745万元;滨海新区汉沽街道区片地价为88.5万元/公顷,计1061.335365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拟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五、征收土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天津市规定,本次征收土地安置农业人口186人,其中劳动力101人。采取货币和社会保险方式进行安置。

六、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

七、其他内容

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宁河区人民政府2022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