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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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津宁公告〔2023〕第45号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宁河区2023年第十八批征收土地预公告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 发布时间:2023-12-27 16: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桥北街道西么村、小薄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和公用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面积约为16.2354公顷,分别为桥北街道西么村、小薄村集体土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31228日,由桥北街道办事处、区土地整理中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赴被征地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1228日至2024111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光明路72号

邮编:301500

联系人:晁莺歌

联系电话:02269118573

宁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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