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七里海镇兴东小学)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债务人自2024年8月15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