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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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宁河区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
11120221000192954X/2025-0000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
发 文 字 号 :
宁河教育【2025】8号
主    题 :
教育\基础教育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宁河区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市教委关于做好2025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5〕3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以国家和我市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科学划定学区片,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二)坚持政府统筹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小学招生工作的政府责任,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各镇(街)小学招生工作由所属教育组统筹管理,各校具体组织实施。

(三)坚持公平普惠原则。依法依规保障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享有同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认真做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和留守儿童的关爱教育。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完善招生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督,阳光招生、确保稳定。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相关信息,加强区、校、家庭与社会的沟通交流。

二、招生政策

(一)招生对象

2025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芦台街、桥北街域内学校招生

1.小学招生以房屋产权证为主要依据,房屋产权证性质为住宅。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均不能作为招生依据。城区(芦台街、桥北街)所属学区片小学不招收非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2.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如果房屋产权归多人所有,此房屋产权仅限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3.区教育局先安排“人户统一”(有城区户籍,户口与房屋产权证一致)的学生入学,再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有城区户籍,户口与房屋产权证不一致)的学生入学。入学后,及时向学校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

4.有芦台街户籍,且在芦台街无自有产权住房,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到芦台二小。入学后,及时向学校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

5.芦台街所属学区片适龄儿童入学,户口迁入时间截至全市小学一年级统一报名时间。户口迁入时间晚于小学一年级报名时间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

6.天津市实验小学宁河学校招生入学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录取。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派驻工作人员、公证人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

7.芦台一小和芦台四小继续实行“三年一学位”住房学位控制政策。

一是同一套住房,自登记入学之年起,3年内只能安排一名适龄儿童(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在学区所属学校就读。3年内,房屋产权发生变更,新的房屋持有人子女不能以此房本为凭据进入芦台一小、芦台四小就读,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证3年内只能为同一家庭的适龄儿童提供学位。

二是芦台一小、芦台四小建立住房学位占用情况信息库。居民在芦台一小、芦台四小服务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且有入学需求的,须提前到学校查询学位占用情况,并在办理户籍迁移时再次确认该住房地址是否有在该校就学的学生。

三是本办法实施采取逐年过渡的方式,对2025年入学和中途转学的学生由学校建立住房学位占用情况信息库。2025年入学和中途转学的适龄儿童需要对比学生信息库中2024年入学和中途转学学生的房屋地址信息,2026年入学和中途转学的适龄儿童需要对比学生信息库中2025年、2024年入学和中途转学学生的房屋地址信息,以此类推。

(三)其他各镇学校招生

1.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户籍地所属片区学校入学。入学后,及时向学校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

2.跨镇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户口簿、合法居所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租赁证明)、务工证明(经商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件;务工的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所在务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者工作证明或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到相关学校报名。入学后,及时向学校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

(四)跨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报名

具有本市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我区入学的,需提供父母在宁河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在本市(原则在宁河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户口簿和合法居所证明到区教育局登记,最终由区教育局在区域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学后,及时向学校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

(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报名

芦台街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持相关手续直接去芦台二小报名登记。桥北街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到对口学校报名登记,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到桥北一小及相关学校报名登记。其他镇随迁子女到所属学校登记。

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后应及时向学校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到区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七)延缓入学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法定监护人向户籍地所属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宁河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延缓入学申请表》,由学校统一上报区教育局备案。

(八)切实落实相关优待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和我市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三、工作安排

(一)报名方式

2025年宁河区小学招生在延续线下到校报名方式以外,今年启动“教育入学一件事”报名平台进行线上报名。具有宁河区户籍学生家长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报名方式即可。各校于5月6日将招生政策、招生流程、报名方式等信息规范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布。

1.线上报名:适龄儿童家长可实名认证后登录“津心办”APP,从“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进入教育入学场景实现线上报名操作。

线上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19—25日。

2.线下报名:适龄儿童家长可携带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材料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

线下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24—25日。

3.参加天津市实验小学宁河学校随机派位的适龄儿童、城区以外跨镇务工人员子女、跨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落实相关优待政策人员子女等特殊情况报名时须携带所需材料线下报名。

线下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24—25日。

4.录取查询:线上公布录取结果时间为6月5—6日。家长可登录“津心办”APP查看。

(二)资格核验

芦台街、桥北街所属学校报名材料经学校初审、区教育局复审合格后,学校安排学生入学。各镇所属学校报名材料经学校审核合格后,安排学生入学。

(三)诚信报名

报名登记前家长须对适龄儿童入学相关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家长提供的入学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经相关部门认定为虚假手续,后果自负。落实《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要求,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得在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报名。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区教育局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履行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职责。成立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教育科、综合办公室负责同志,以及局直属校校长、各镇(街)总校长为成员。各镇(街)要落实属地管理和一把手责任,招生工作由各校校长负总责,所辖小学均在服务范围内招生,不得跨片区招生。各校要结合本方案,研究制定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责任,健全联控联保机制,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合理配置师资力量,坚持均衡编班,确保规范操作、结果公开透明。

(二)规范报名程序。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各校要根据区教育局招生工作方案统一向社会发布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招生入学办理手续相关流程,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等非必要信息。各校要做好小学招生入学线上登记报名的宣传和准备工作,做好便民服务,帮助家长高效办理入学登记报名。

(三)严肃招生纪律。各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严禁违规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四)严格监督问责。区教育局要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健全对违规违纪招生入学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招生督查工作,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严重给予约谈、通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营造良好氛围。区教育局将通过宁河区政务网、宁河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布招生范围、报名手续、有关要求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充分认识免试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宁河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22-69591381

监督举报电话:022-69582271

宁河区特殊教育学校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津榆公路恒大御景对面

咨询电话:022-69390530

附件:1.宁河区2025年城区小学招生划片基本情况

      2.宁河区2025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延缓入学申请表

3.芦台、桥北街道部分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2025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宁河区2025年城区小学招生划片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

服务片

芦台一小

光明区;新华楼;金城嘉园;商业街的交通局楼;庆平里;庆平楼;华丽楼;团结楼;卫生局的福东西里;震新街;朝阳小区;龙泽馨园;永盛道街(齐心里、复兴里除外);红宾楼;幸福小区;滨新二区(1—4栋);商业道的幸福楼、振兴楼;金鼎华府

芦台二小

新生街;光辉街;换新街;东大营街;建新村;曹庄村;车站街;愉悦港湾;港湾公寓;时代花园;联星街;红磡和院;颐品学府

芦台三小

永兴街(含永兴小区 顺兴小区);顺驰小区;东方裕景;东方红街;西大桥街;沿河路街;建国社区;滨新一区;华翠小区;国家园街1—5排;永盛道街的齐心里、复兴里;观澜苑小区

芦台四小

光明街;曙光里街;文化街;粮食大楼;爱地小区;唐宁里;镇社楼;光明学府;百花名苑

芦台五小

大陈街;赵家园榕泽城;龙胤溪园;靳庄村;南崔村;金华路街;育红街的(朝阳楼15栋—22栋);红星里1—4排;金鑫楼;教师楼(1—10栋);幸福路街(鸿雁楼、朝阳楼7—14栋,同福里1—3排、同祥里1—3排);国家园街6—10排;佳园小区;宁福花园;宁海花园;福康小区;金海湾小区

桥北一小

光明路以西,绿荫西路之南路以北(保利一、三两期、128栋、香榭世家、官邸壹号;玉兰花园;);山广支线以东(党庄、前田小区、大赵小区、金桥小区、福宁楼、恒大御景、气象局平房、万历楼);小王村;新城悦隽公馆;蓝光雍锦湾;慧谷风华;大艇村

桥北实验

光明路以西,绿荫西路之南路以南(保利二、四两期、保利二区、英伦世家、滨江国际、滨江锦园);129栋;光明路以东,山广支线以西(开发区、银河花园、百姓楼、北田小区片区含能源宿舍、电力宿舍等);东昊骏景学府;张前村;张北村;张西村;张二村;北胡村;薄前村

附件2

宁河区2025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延缓入学申请表

儿童姓名



身份

证号


监护人

姓名


联系

电话


应入学

时间


家庭住址


户口

属地


延缓

入学

原因

申请人:     年   月   日

延缓

期限

2025年   月——2026年    月

医疗

鉴定

机构

意见

附材料清单:

上交时间:    年   月   日

所属

学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教育

部门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此表一式两份,学校、教育局各留1份,由所属学校报教育局教育科)


附件3

芦台、桥北街道部分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序号

学校名称

咨询电话

1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第一小学

69571815

2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第二小学

69591387

3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第三小学

69592500

4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第四小学

69117207

5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第五小学

69592600

6

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第一小学

69318930

7

天津市宁河区桥北实验学校(小学部)

69568636

8

天津市实验小学宁河学校

6936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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