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无障碍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区政府文件  >  芦台街道
名    称 :
芦台街道办事处公开承诺制度
索   引  号 :
11120221MB1A64769W/2023-0000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芦台街道办事处
发 文 字 号 :
芦台办发[2023]4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服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芦台街道办事处公开承诺制度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立法治型政府,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提高工作效率和增强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要求,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建立芦台街道办事处公开承诺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公开承诺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立法治型政府,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评议权和监督权,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提高办事服务的效性,增强工作透明度,将群众监督落到实处,更好的为全面建设公开透明的诚信政府提供服务保障

二、组织架构及职能

街道公开承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树来同志负责政务公开承诺的全面工作。

常务副组长:张欣同志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公开承诺制度专题会议,就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公开承诺制度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研究组织推动制度落实。

副组长:各副职领导指导监督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公开承诺制度,推动监督分管部门履职尽责工作,定期听取各部门公开承诺工作的进展情况。

小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做好各项服务承诺工作的落实,建立健全本部门服务体系,做好群众服务性工作的解释说明。

街道公开承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转办告知群众诉求、需求监督电话,就各部门工作中好的方式方法进行汇总宣传。

三、公开承诺制度的主要内容

1.坚持限时办结制度。各部门在审批工作中凡法律、法规、规章等有明确审批时限要求的,必须严格执行。没有规定时限的审批事项,作出时限承诺。

2.坚持一次性告知制度。在接待群众时,承办人应一次性书面或口头告知有关政策法律规定、办事程序和所需材料;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对不符合条件、手续不齐全的,应告知当事人;对符合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充所缺材料

3.坚持全程负责制度。各部门明确接触服务对象首次问询的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相关接待、协调和反馈工作,实行具体事项全过程跟进服务,耐心解答有关事项,需向有关部门协调的,帮助联系对接,不得推脱延误。

4.坚持主动和依法公开制度。各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应为社会公众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依法不能公开的,及时作出说明。

5.坚持责任追究制度。街道公开承诺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不力的,限期整改和纠正;对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严肃追责问责。

6.坚持服务改进制度。街道每一名工作人员应勤于学习、严守纪律、勤政廉洁、作风扎实、乐于奉献,用规章制度约束自身履职尽责,不断改进服务态度,规范言行和举止,提升服务质量。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各部门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领导干部积极推动,将为民办事服务公开承诺制度落到实处。

2.加强制度落实。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开承诺制度服务群众,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及时准确的为群众解决问题。

3.加强推广宣传。街道各部门通过网络平台推广群众办理事项的流程,做好广泛宣传一次性告知,节省群众办事时间,提高群众满意度。

                      

                                          2023年5月24


附件: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