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庄镇政务诚信建设公开承诺制度
各相关部门、各村委会:
按照《天津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及宁河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部署,结合苗庄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区关于政务诚信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公开承诺、守信践诺为着力点,通过建立苗庄镇政务公开承诺制度,加强政务诚信体系建设,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优化政务诚信服务环境,不断提升苗庄镇域形象和政府公信力,全面提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诚信履职意识和诚信行政水平,推动政务诚信建设向基层延伸,提升基层单位公信力,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
二、组织领导
为更好开展苗庄镇政务诚信建设公开工作,特成立苗庄镇公开承诺工作领导小组。
由党务副书记为组长,负责政务公开承诺全面工作;党建办主任为副组长,牵头开展政务公开承诺日常工作,推动各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定期推进各部门公开承诺工作进展情况;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做好各项公开承诺服务工作落实,并协助做好群众服务性工作的解释说明工作。
公开承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建办公室兼任,日常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公开承诺材料性文件,针对群众诉求、需求进行汇总转达告知,及全镇开展的各类公开承诺性活动进行宣传上报。
三、公开承诺制度的主要内容
1、加强政务诚信教育。深入开展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将信用建设纳入日常培训计划和领导干部学习内容,加强政府工作人员信用知识学习,提升政府信用意识。
2、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将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裁判、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
3、完善政务信用评价。把政务履职和政务服务情况纳入年底绩效考核,依法依规将工作人员个人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记录作为干部考察、任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主要内容
1.以全镇经济发展落实情况和为百姓办实事情况作为主要内容。在依法行政、便民服务、阳光信访、廉洁纪律等方面,主动向社会作出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服务期限等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政务、财务、农业、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助残、住房、拥军优属、便民服务、环境整治等公共服务方面诚信。
2.加大政务、财务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公开苗庄镇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全面推动农业、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助残、拥军优属、便民服务、环境整治等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等方面应公开尽公开,并确保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生态环境改善、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和优惠政策有效落实到社会公众,努力营造办事效率高、服务态度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按照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做好镇域内本部门政务诚信建设工作。
2、加快工作推进。各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充分调动各部门、各村委会和村民参与政务诚信建设的积极性,落实好公开承诺制度等各项政务诚信工作。
3、积极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引导,及时总结、积累本镇域政务诚信建设的先进经验,做到有制度、有措施,为苗庄镇政务诚信建设发挥作用。
苗庄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