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人民政府公开承诺制度
为加强政府政务诚信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宁河镇人民政府郑重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如下承诺:
一、全面依法行政,践行诚信守诺。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市、区相关政策和工作部署,严格依法办事,自觉遵守各项工作制度,积极践行服务承诺,做到言行一致、敢于负责、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二、牢记初心使命,坚持以民为本。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干群众之所盼,不断提升政府为民服务水平。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从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环境等热难点问题入手,更好地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加强政务公开,打造透明政府。通过微信公众号、行政服务大厅宣传栏等方式,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开事项办理流程,向社会各界发布党务、政务、财务事项和各项政策规定。推行为民代表制度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制度,走好群众路线。经常联系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对收集的意见建议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
四、加强制度落实,强化沟通协调。落实重点招商项目、党政班子成员联系包村、信访接待、政府采购等制度。在招标、招商、政府采购、用人等各个方面依法公开,加快推进民主化、科学化进程。做到竭尽全力,恪守承诺。不忘初心,一心为民。
五、加强廉政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不担当、不作为等现象。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把有限财力更多地用于民生改善,树立清正廉洁的政府形象。以上承诺,坚决履行,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22-69419174
监督邮箱:nhqnhzrmzf04@tj.gov.cn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