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河区
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安全问题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宁河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安全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已经第8次区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河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安全问题
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市专项整治协调组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安全问题整治工作,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保障房屋住用安全,现结合我区实际,参照天津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安全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整治范围
本方案改造范围主要是城区范围内老旧小区和远年住房。老旧小区主要指上世纪末前建成、房屋及其设施设备老化、建设标准不高的住宅房屋。远年住房特指1999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商品房、少量公产房等。
二、任务目标
到2019年底对列入排查改造范围的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相关安全设施进行改造。主要目标是:
1、老旧小区:对严损房屋、围墙、阳台及外檐等11大类安全问题实施整治。
2、远年住房:在做好11大类安全问题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补足屋面防水等功能短板。
三、执行标准
所有实施项目执行质量技术标准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相关内容执行。验收标准依据国家、天津市相关工程验收标准及《天津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程导则》。
四、时间安排
本次整治工作以11大类安全问题为基础,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问题数量,将列入整治计划的片区划分为Ⅰ、Ⅱ两个等级。其中,Ⅰ类为存在10项以上安全问题片区;Ⅱ类为存在10项以下安全问题片区。根据2017年排查梳理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2018年完成部分Ⅰ类(存在10项及以上安全问题)整治;2019年完成剩余整治工作。
五、资金政策
依据天津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安全问题整治工作方案,本次整治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六、组织方式
成立我区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参照市级指挥系统架构模式,区政府成立宁河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安全问题整治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区长夏新任组长,副区长王伯生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芦台镇政府、区督查室、区建委、区市容园林委、区财政局、区安监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水务局、区综合执法局、津燃华润燃气公司、滨达燃气公司、广电宁河分公司、区供电公司、联通、电信、移动等职能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建委主任何敬兴任办公室主任,区建委副调研员郭树军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区建委房产所。
七、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区建委统一负责工程实施,统筹协调组织整治工作,并按相关标准指导验收工作。
(二)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做好工程立项等手续办理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三)区供电公司负责对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片区路灯进行检查、维修、更换,并按照标准指导验收工作;对老旧线路和配电箱使用状况的检查和维修工作,并按照标准指导验收工作;负责楼道公用照明设施的表计安装以及管辖范围内表计前供电线路的整理规范。
(四)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开展治理私搭乱建、侵占绿地、乱堆乱放等工作。
(五)区财政局负责拨付整治资金。
(六)区安监局依职责积极配合做好工作。
(七)联通、电信、移动负责楼内的各自所属管线整理规范工作。
(八)区水务局负责对供水设施使用状况检查和改造,并按照标准指导验收工作。
(九)津燃华润、滨达燃气负责按照制定的改造计划,具体实施各自燃气管网户内立管、灶具连接管、庭院管网改造工作。
(十)广电宁河分公司负责楼内有线电视线路相关管线的整理规范工作。
(十一)区督查室负责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办。
(十二)为巩固整治成果,芦台镇政府各街道(居委会)牵头组织,对竣工验收整治片统一接管,纳入长效管理。
(十三)其他有关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结合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