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宁河区妇女儿童健康提升计划 (2021—2030年)的通知
各镇街、各相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宁河区妇女儿童健康提升计划(2021-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宁河区妇女儿童健康提升计划
(2021—2030年)
为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权益,提高新形势下妇女儿童健康服务供给质量和水平,依据《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提升计划(2021-2030年)》(津政发 〔2020〕25号),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发展思路,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生命全周期服务的发展模式,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发展动力,以使命引领、目标引导、需求牵引、问题导向为原则,聚焦妇女儿童健康新需求、新期待,立足当前、谋划长远,促进妇女儿童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福祉和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一)巩固深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完善多渠道筹资的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机制。
(二)巩固健全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控制孕产妇、婴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解决妇女儿童健康突出问题,改善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服务体系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三)实施25项政府惠民项目,落实本区妇女儿童健康提升计划工作指标,保障妇幼健康服务公平可及,本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得到提升。
(四)到2030年,实现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8/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严重致残的出生缺陷得到有效控制,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得到有效控制。
三、工作措施
(一)各街镇
落实属地责任。继续实施控制孕产妇死亡承诺制度,落实好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工作。提出辖区落实措施,协调解决辖区妇女儿童保健工作中重大问题,宣传动员辖区居民积极参与政府惠民项目。
(二)区卫健委
1.全力保障母婴安全
(1)完善孕产妇保健服务。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为孕产妇提供孕期保健、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和健康教育与保健指导;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对高危孕妇建立台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及时发现、干预风险因素,防范不良妊娠结局。
(2)实施孕产妇专病管理。开展妊娠期营养、内分泌与代谢性疾病控制,实施早期筛查,对筛查异常孕妇进行诊断、监测、治疗,指导孕妇妊娠期膳食营养、运动原则,维持正常体重增长。开展孕产期心理状况筛查,及时对心理异常孕产妇实施干预,保障妇女特殊生理时期心理健康。
(3)强化危急重症救治。开展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控制与救治,夯实母婴安全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约谈通报五项制度,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持续低水平。持续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能力建设,提升危急重症救治水平。积极参加天津市举办的助产技能与母婴急救模拟实训,提升助产技术人员产时服务能力水平,提高抢救成功率。
2.强化出生缺陷防控
(1)深化孕前一级预防。加强婚前保健,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和婚前健康指导咨询“一站式”服务模式,实施孕前传染病筛查和叶酸水平检测,落实免费补服叶酸的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防控出生缺陷。
(2)做好孕中二级预防。开展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做好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无创基因检测,加强产前筛查高风险孕妇的管理,及时指导高风险孕妇产前诊断,对确诊病例给予医学指导和建议,有效减少唐氏综合征等先天严重缺陷儿的出生。
(3)完善出生后三级预防。开展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听力筛查,开展儿童先天性白内障、髋关节发育不良、先天性心脏病、神经心理行为发育异常、孤独症筛查,预防和有效减少儿童残疾。加强对筛查阳性病例的随访、确诊和干预,加大对患儿的康复救助,改善患儿健康状态。
3.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1)提升妇女儿童健康素养。开展健康教育,结合每年国际妇女节、国际儿童节、世界母乳喂养周、世界早产儿日、世界自闭症关注日及全国爱耳日、爱眼日、爱牙日、预防出生缺陷日等宣传日举办宣教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妇幼健康知识宣传。群体科普和个体指导、线上和线下方式相结合,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在“宁河区妇儿保健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维护妇女儿童健康的知识和技能,促进妇女儿童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高。
(2)推进妇女疾病防治。开展妇女乳腺癌、宫颈癌及妇科病筛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减少严重危害妇女健康的疾病影响。开展产后盆底功能筛查与康复指导,提供科学、规范、个性化干预,有效减少产后盆底功能障碍性疾病。
(3)促进儿童健康发展。建立儿童保健/预防接种手册,开展0至6岁儿童健康管理,强化预防接种。开展早产儿保健与发育促进,实行专案管理,改善早产儿生存质量。对0至6岁儿童开展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加强学龄前儿童近视防控,早期发现影响视觉发育的眼病和近视的高危儿童并及时干预。开展儿童慢性病危险因素筛查,对早期发现慢性病的高危儿童或异常儿童,采取综合性干预,预防成人慢性病。开展7至9岁儿童窝沟封闭,预防龋病。
(三)区委宣传部
1.加强新闻宣传。区融媒体中心加强与区卫健委沟通协调,对我区相关会议、进展、举措、亮点等进行宣传展示,形成主题报道、特色报道;对于区卫健委报送的特色亮点要及时形成文字材料,区委宣传部将适时邀请区外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为不断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福祉和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加强社会宣传。区融媒体中心与区卫健委广泛协作,对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我区工作成效等,利用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做好宣传普及。同时,组织各镇街利用微信公众号、led屏、小喇叭等各种宣传形式,充分做好社会普及,把宣传做到每一名群众心里。
(四)区教育局
1.开展健康教育。根据不同的时间节点,如世界防治结核病日、防治碘缺乏病日、世界无烟日、全国爱眼日、 全国爱牙日、世界艾滋病日和全国爱国卫生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校内广播、国旗下讲话、班队会、家长会、校园网、校报、板报、手抄板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不同内容的卫生保健知识宣传。
2.促进儿童健康发展。加强常见病、地方病、慢性病等防控工作。常见病、地方病、慢性病等防治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使学生了解有关碘缺乏病、氟斑牙、水源性多碘等地方病的有关知识,学会科学预防。配合卫生部门入园入校开展儿童慢性病危险因素筛查、开展7至9岁儿童窝沟封闭,预防龋病。
3.做好儿童近视防控。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开展在园幼儿的视力健康状况全面普查和摸底,推进建档工作,做到早筛查、早预警、早干预,精准掌握在园幼儿视力健康状况和视力变化情况。向幼儿大力宣传眼健康的重要性和近视的严重危害性,增强爱眼护眼意识,养成健康用眼习惯。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推动家庭共同参与,向家长宣传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知识。控制幼儿在家使用电子产品时长,不断提高视力健康自我保健水平。
(五)区民政局
1.加强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确保困境儿童生存、发展、安全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并及时核销儿童信息数据。
2.加强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留守儿童信息及时更新,对新增留守儿童及时建档立卡,保证信息正确、完整,继续配合农村留守儿童之家的各项活动。
3.对全区孤儿进行入户调查。做到数据真实、信息正确,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工作的审核、发放工作。
4.积极筹办各类青少年活动。举办第二期鲁冰花关心关注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让爱回家儿童主任督导员履职培训会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进村居宣讲活动。
5.继续开展留守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调查摸底工作。实现精准对接、精准帮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给每一个留守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彰显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服务宗旨。
(六)区财政局
1.为妇女儿童健康工作提供资金保障。2021年,区财政将妇女儿童健康保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用于孕前优生检查、妇女病筛查、群体保健、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儿童七项先天病筛查、儿童窝沟封闭等专项支出。
2.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做好资金监管工作。完善妇女儿童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和管理机制,严格按照流程按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妇女儿童健康事业发展资金需求,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加强专项经费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七)区医保局
1.在推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方面坚持男女平等,妇女儿童参保率不低于95%。
2.在开展医疗救助工作中,妇女儿童享受同等救助待遇。
3.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认真做好女性职工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险的受理、评定和待遇享受等工作。
4.认真落实生育保险政策。符合条件的育龄妇女充分享受生育保险政策。
(八)区发展改革委
将妇女儿童健康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九)区体育局
1.加强规划建设高质量全民健身体育设施,有针对性地提升妇女儿童健身活动场所水平。
2.加强指导妇女儿童积极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举办各级各类妇女儿童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提升妇女儿童参与度。
(十)区残联
1.积极开展宣传。利用残疾预防日、国际残疾人日等,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以及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的宣传。
2.加强残疾儿童救助工作。包括人工耳蜗手术及术后调机康复救助、听力言语康复救助、智力发育迟缓康复救助、肢体矫形手术、矫形器适配及肢体康复训练及孤独症儿童救助等。联合我区孤独症定点康复机构宁河区希宝之梦孤独症康复中心与天津市定点医疗康复机构,为孤独症儿童家长进行孤独症康复培训,并持续开展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
(十一)区总工会
1.多管齐下,全方位提升女职工素养
(1)坚持学习制度,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组织女职工学习工会相关业务知识。
(2)提高女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利用各类宣传活动日、座谈会、错峰服务直通车等宣传渠道,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两节”送温暖、重病关爱、大病救助、夏送清凉、金秋助学中慰问困难女职工。
(3)建立帮扶长效机制,在就业、培训上有力求新进展。
2.开展丰富活动,发挥女职工主力军作用
(1)各基层女职工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活动正常化、经常化、群众化,不断增强女职工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区总工会不定期深入到各基层尤其是私营企业,对女职工开展工作进行指导,做好服务工作。
(2)积极组织女职工开展文体活动。宣传性别平等及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形成对工作场所性别平等的认知,增强对女职工权益保护知识的认识。
3.人文关怀落到实处,解决女职工实际问题
(1)加大对患重病困难女职工、单亲困难女职工的帮扶救助。对女职工家庭生活情况基本上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做好救济、慰问工作,对特困职工积极申报补贴,解决职工燃眉之急。在每年金秋助学活动中,筹措金秋助学资金,用于帮助困难单亲职工子女圆梦大学,为他们的学业保驾护航。
(2)举办劳模宣讲会。进一步激发广大妇女干部职工的历史责任感,引导和激励社会各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跟党走,牢记使命勇担当。
4.加强女职工健康的保护力度,做好工作与健康两不误
为进一步提高女职工的健康水平,切实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积极配合市职工医院,组织好健康免费查体活动,更好地为一线职工提供健康保障。
(十二)区红十字会
1.会同区卫生健康委、区妇联等部门,针对妇女儿童健康研究设立募捐项目,开展募捐活动,助推我区妇女儿童健康工作;
2.按照市红十字会和区卫生健康委相关工作安排,参与妇女儿童健康教育活动。
(十三)区妇联
1.进一步发挥区妇儿工委办公室作用,联系区发改委将提升计划内容纳入全区“十四五”规划,确定为专项规划内容。
2.采取多种形式推动做好妇女儿童健康的社会宣传和动员工作。
3.督促市、区两级妇女儿童“十四五”规划指标的落实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本区妇女儿童健康提升计划工作联动机制,区卫生健康委根据需要适时召开会议,沟通工作情况,研究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影响全市妇女儿童健康的重大问题。
(二)落实各方责任
各街道办、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健康事业,加强领导,明确工作目标与责任,各司其职,密切合作,积极推动各项工作。
(三)完善服务体系
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持续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女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大投入、优化结构、提升服务能力,改善服务体验,完善本区以妇女儿童保健服务机构为管理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工作网底、综合及专科医疗机构为技术支撑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为提升计划实施提供服务保障。
(四)保障经费投入
各街道办、镇人民政府要加大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工作的投入,确保本区妇幼健康工作可持续发展。25项政府惠民项目经费由天津市及本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医保资金及其他资金渠道予以保障。
(五)加强社会宣传
发布本计划政策解读,宣传政府惠民项目,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妇幼保健知识,提高人群疾病预防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开展督导评估
区卫生健康委定期组织开展本计划的项目实施、技术服务、资金管理督导工作,确保规范运行。开展中期、末期卫生经济学评价,全面、系统评估本计划的工作成效。
附件:1.宁河区妇女儿童健康提升计划政府惠民项目
2.宁河区妇女儿童健康提升计划工作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