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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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宁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100019271-9/2022-0020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津宁河政发〔2022〕10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服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宁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2年版)
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便利化、规范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津政发〔2022〕14号)部署要求,现将《天津市宁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以《清单》为基础提供行政许可办事服务,《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二、制定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内容。各有关单位要配合市级部门按照国家要求确定区级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办理项,逐项制定实施规范,更新完善办事指南,同时动态做好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对外公开有关事项的调整工作。

三、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衔接。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我区实际,依托《清单》逐项制定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监管规则和标准,明确监管重点和监管主体,全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附件:天津市宁河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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