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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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天津宁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100019271-9/2022-0020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津宁河政发〔2022〕9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天津宁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健康天津宁河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健康天津宁河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天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9〕33号)精神,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全面提升群众健康水平,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天津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延长民众健康寿命,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和促进人民健康,建设健康宁河。

二、总体目标

(一)行动阶段(截至2022年12月底)。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面建立,居民健康素养不断提高,健康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健康领域发展更加协调,健康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二)提升阶段(2023年至2025年)。加快推进,健康宁河成果初步取得。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三)巩固阶段(2026年至203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以强化预防为措施,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强化健康知识科普。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和知识普及,全面普及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等健康知识与技能。到2022年底、2025年和2030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7%、30%和36%。(区卫健委、区委宣传部、区科协、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局、区体育局、区融媒体中心等负责)

(1)构建健康知识传播体系。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绩效考核机制,将健康知识普及纳入绩效考核,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健康教育职能。根据行业特点,以卫健、科技、教育、体育等为重点,建立完善全区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

(2)强化媒体科普效果。挥好宁河融媒等官媒的普惠作用,开办具有宁河特色的优质健康科普节目,进一步加强对健康栏目和涉医广告的监管,打击“假健康,真牟利”乱象。推动“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宣传手段,针对特殊人群特点,定向选择宣传科普健康知识,提高特定群体的素养水平,例如向职业人群定期推送职业病的预防知识、老年人群宣传老年慢性病预防措施等。

2.推广合理膳食提高民众健康水平。到2022年底、2025年和2030年,全区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3%、2.7%和2%。(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1)开展健康膳食指导。在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医院等集体供餐单位配备营养师,指导供餐单位合理搭配膳食,为集体用餐群体提供健康的餐食。充分发挥各行业、各镇街的健康教育职能,鼓励全社会参与“三减三健”行动,提高全区居民健康饮食水平。

(2)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与过程监管,加大执法力度,持续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加强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健全检验检测体系,牢牢守住“舌尖上的安全”底线。

(3)开展重点人群营养干预。将农村老年人群、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营养干预纳入健康扶贫工作,把重点人群身体健康帮扶放在首位,着力解决重点人群饮食、医疗、医保等关乎健康的突出难题。

3.深入开展控烟行动。到2022年底、2025年和2030年,全区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分别控制在24.5%、22.8%和20%以下。(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区交通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公安宁河分局、区城管委、区司法局、区烟草专卖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等负责)

(1)扩大禁烟场所建设。推进全区所有医院、学校、机关全面禁烟行动,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加大控烟执法力度。加大烟草销售行业点位巡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发布烟草广告行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

(2)加强控烟宣传教育。积极开展“5.31世界无烟日”等控烟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教师、医务人员等人群的先锋引领作用,开展“戒烟-医者先行”行动,调动医务人员争做控烟践行者,提高群众拒绝吸烟、拒绝接触二手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与教育部门结合,面向学生群体强化控烟宣传,严控学生群体吸烟率。

(3)建立健全戒烟服务体系。强化戒烟门诊建设,面向社会公布戒烟门诊联系方式、地址。将询问患者吸烟史纳入到日常的门诊问诊中,提升规范化戒烟门诊服务能力,推广简短戒烟干预服务和烟草依赖疾病诊治。

4.实施“全宁健身”行动计划。到2022年底、2025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提高到92%以上、92.4%和93%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分别达到45%以上、45.4%和46%以上。(区体育局、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残联等负责)

(1)探索构建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全面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区15分钟健身圈。到2030年底,推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探索实施非上学时段体育场所免费开放,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为全区居民提供更多的健身场所。

(2)健全体医结合体系。在全区18家医疗服务机构着力实施公共卫生体检、健康管理、妇女儿童健康保健等项目,实施老年人、学生、妇女儿童等特殊人群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有针对性推进改善身体素质措施实施,不断提高特殊人群的身体素质。

(3)强化青少年体制监测。按照市教委统一安排,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考核评价,提高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对学生身体素质的重视程度,使学生青少年群体身体素质不断提高。

5.全面夯实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全区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每年提升不低于1%,到2022年底、2025年和2030年,分别提升到20%及以上、24%和30%及以上,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公安宁河分局、区人社局、区科协、区残联等负责)

(1)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区精神病防治中心建设,到2025年,在全区2家区级医院和19家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开设精神科(心理科),建立预防和治疗相结合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持续提高全区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到2030年,符合《天津市加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标准要求。

(2)强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以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心理辅导为主体,面向青少年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鼓励教师、家长掌握必要的心理健康知识,建立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网络。

(3)强化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利用媒体广泛宣传成人平均健康睡眠时间,让群众认识到抑郁和焦虑症状,掌握情绪管理、压力管理能力。积极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通过媒体定期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公卫机构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等途径,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

(二)以建管并重为途径,着力打造健康宜居环境

6.实施健康环境建设提升行动。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到2022年、2025年和2030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持续提升,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到2023年底,全区农村的城市自来水管网延伸供水覆盖率力争达到90%及以上;到2030年,持续巩固提升。(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卫健委、区交通局、区城管委等负责)

(1)全面提升全区特别是农村地区供水能力。加快水厂泵站新扩建工程,推进新建和改造村以上输配水管网,加大饮用水工程设施投入、管理和维护,保障饮用水安全,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

(2)加强城市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在大型超市、商场、车站等人流量大的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到2025年达到每10万人不低于5台的标准,到2030年达到每10万人不低于10台的标准。加强垃圾分类处置管理。

(3)强化全区公共医疗服务能力。制定完善《宁河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与《宁河区区域医疗卫生规划》等引领性文件,不断提高全区医疗服务能力水平,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买药难”“取药难”等问题,提高群众就医便捷度,持续改善全区人民健康状况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

(4)引导全社会参与健康环境建设。加大社区(村)分类垃圾箱投放与使用监管力度,强化垃圾处理能力,逐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无害化处理。通过政策鼓励、宣传教育等,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在全区范围内不断推进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家庭、健康村镇等工程建设,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商业餐饮行业探索推进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创建。

(三)以重点人群为基础,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7.实施妇幼健康行动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到2022年底、2025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及以下、4.6‰和4‰及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及以下、5.6‰和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8.5/10万及以下、8.3/10万和8/10万及以下。强化托幼服务,到2022年底和2025年底,每千人口托位数分别达到798个和1822个。(区卫健委、区妇联、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宁河分局、区应急局、区政务服务办等负责)

(1)加强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积极开展孕期产检筛查,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强化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保障能力,到2022年底前完成宁河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

(2)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深入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和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项目。推动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3)充分发挥中医药健康干预作用。利用区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国医堂等中医药服务,开展妇幼健康指导、实施未病先防等医疗服务,全面降低妇幼群体发病率。

(4)全面强化托幼服务建设。制定完善“托幼照护服务”方案,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积极对幼儿园的房屋设施、师资力量、入托情况等进行调研,推进幼儿园软、硬件条件设施改造建设工作,支持幼儿园开展托班托位建设。强化部门联动落实好“婴幼儿照护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共同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

8.开展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到2022年底,全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同比下降1%以上;到2025年,全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低于50%;到2030年,实现全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低于47%,健康标准优良率稳步提升。(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体育局等负责)

(1)建立完善“家庭-学校-社会”中小学生健康促进新模式。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加强锻炼,预防近视、肥胖、龋齿等青少年高发疾病。

(2)推进健康校园建设。通过在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开设体育课、设置大课间等方式,切实保障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区妇幼中心定期开展对学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评估,发挥对中小学生健康的指导作用,不断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9.推动老年友好环境建设。优化老年人住、行、医、养等环境,营造老年宜居环境,到2022年底区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100%,到2025年镇街卫生院开设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10%,到2030年镇街卫生院开设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20%,65岁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逐步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住建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医保局、区体育局等负责)

(1)强化老年健康服务。开展老年健身、保健、疾病防治与康复等健康干预,加强预防老年人跌倒等干预和健康指导,通过在公共场所完善老年人便利设施、在全区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方式,不断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

(2)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各基层医疗机构开设家庭病床,开展家庭诊疗、家庭护理等上门服务。逐步建立完善支持家庭养老的服务体系,强化家庭养老功能。选择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新服务模式,带动全区养老产业发展,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养老健康产业。

10.实施职业病健康保护行动。到2022年底,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到2025年下降幅度优于全市平均水平;到2030年,下降幅度位于全市前列水平。(区卫健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国资委等负责)

(1)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依托区级医院,加强尘肺病、化学中毒等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能力建设,到2023年,探索引进1-2家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机构,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

(2)强化职业病监测水平。推动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率和职业健康检查服务覆盖率保持在100%;重点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均达90%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到95%及以上。

(3)强化职业病源头治理。鼓励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全面落实劳动工时制度,提升工伤保险参保人数。通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加大职业病宣传教育,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强化职业健康监督执法能力建设,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

(三)以医防结合为抓手,降低重大疾病发病率

11.开展心脑血管疾病干预行动。到2022年底、2025年和2030年,全区心脑血管疾病标化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0/10万及以下、196/10万和190/10万及以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并稳步提升。(区卫健委负责)

(1)提高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建档率和管理率,以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签约和公共卫生服务为抓手,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管理。

(2)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卒中中心静脉溶栓、取栓能力。加快区域医疗服务中心建设,2022年底前完成卒中救治中心建设,2023年底前完成检验中心、心电中心、远程会诊中心建设,到2025年底前完成脑系科中心建设。

(3)积极开展急救知识宣传,普及公众卫生应急知识和技能,引导居民实施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

12.推动慢病防治建设。到2022年底、2025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标化死亡率下降到3.65/10万及以下、3.58/10万和3.45/10万及以下。(区卫健委负责)

(1)强化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监测与诊疗能力。在芦台医院、造甲卫生院建成的规范化呼吸门诊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各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化呼吸门诊建设范围,逐步完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体系。加强对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疾病,控制危险因素。在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

(2)以芦台医院、潘庄医院为试点,建设示范基层慢病管理中心,通过健全培训体系、软硬件升级、筛查设备的赋能补充,构建慢病管理全方位全周期的标准化流程体系,为慢病患者提供“防、诊、治、管、健”服务闭环。

(3)推进实施癌症、脑卒中、心血管病等重大慢性病高危筛查干预项目。探索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三高”共管,完善慢性病健康管理适宜技术和服务模式,推进基层慢性病医防融合管理。

(4)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依托现有资源加快建立完善城乡基层糖尿病综合防治机制,逐步建立村卫生室、基层卫生院、区级医院三级防治网络,通过基层发现干预、区级指导治疗的模式,降低糖尿病发病率。引导群众通过饮食控制和科学运动降低发病风险,指导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加强健康管理,延迟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

13.开展癌症防治行动。到2022年底、2025年和2030年,全区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高于43.3%、44.5%和46.6%。(区卫健委、区科协、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等负责)

(1)深入开展癌症筛查项目。在全区各医疗机构继续实施大肠癌筛查,妇女儿童保健继续推进宫颈癌、乳腺癌筛查项目,推动高发癌症早发现早治疗,提高生存率和生活质量。探索推广适宜防治技术和服务模式,逐步推广常见恶性肿瘤早诊早治工作。

(2)提高肿瘤救治水平。依托区医院,开展肿瘤中心建设,推进肿瘤规范化诊疗。深化与市肿瘤医院医联体合作关系,建立转诊机制,积极促进肿瘤分级诊疗,为肿瘤患者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进一步提升肿瘤救治能力水平。

14.积极开展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到2022年底、2025年和2030年,全区艾滋病全人群感染率分别控制在0.15%以下、0.17%和0.2%以下,肺结核发病率下降到25/10万以下并得到有效控制,法定传染病报告率保持在95%以上,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公安宁河分局、区水务局等负责)

(1)强化健康知识宣传。通过媒体积极引导辖区居民形成良好的卫生健康习惯,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特别是针对新冠肺炎、流感、猴痘、肝炎等传染病,进一步加强防护意识,降低传染风险。

(2)提高疫苗接种服务能力。全区各基层医疗机构为儿童提供规范化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加强流感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开展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攻坚行动,提高全人群接种率,构建免疫屏障。

(3)开展地方病防治行动。在造甲城镇等重点镇街开展控制和消除碘缺乏病、饮水型氟中毒等重点地方病行动,提高群众健康水平,降低地方病发病率。

15.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到2025年基层(医院)卫生院开设治未病科比例不低于10%;到2030年基层(医院)卫生院开设治未病科比例不低于20%。在家医签约服务包中推广5种中医药治未病干预方案;完成65岁以上老年人体质辨识和0-3岁儿童中医健康指导目标人群管理率70%以上。(区卫健委、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文旅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等负责)

(1)深化中医药服务纵向延伸。借助天津市中医医疗集群体系,开展“名医堂”建设,构筑中医服务联动体系。以潘庄医院、七里海医院、丰台医院为试点,组织名医团队入驻,每个“名医堂”至少辐射3个村卫生室,带动镇、村医疗机构开展慢病、多发病的中医药康复治疗工作。

(2)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基层中医诊疗科室建设,到2022年底在全区基层医疗机构全部设置中医科,配备中医医师。

(3)强化中医药人员医疗服务能力。每年至少推广2项适宜技术。鼓励西医人员参加“西学中”培训和临床科室运用非药物疗法开展中医会诊,加强围手术期中医中药参与率。

16.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到2023年底,探索在区级医院、中心卫生院设立公共卫生科,设立专兼职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根据市级任务部署,推动区疾控机构综合改革,制定改革工作方案,成立改革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岗位和编制。(区卫健委、区委编办、区人社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健全疾病预防控制网络、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强化疾病防控部门联动,完善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机制,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完善公共卫生网底,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提高重大疫情监测预警、流调溯源和应急处置能力。

(2)探索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改革。在区级医院、中心卫生院、医共体内探索内设立公共卫生科,承担公共卫生职责,推动区、镇、村三级公共卫生业务连贯、衔接,覆盖全体居民。

(3)推动疾控中心综合改革。强化职能,对医院提供的可疑疾病样本及时开展病原学检测,并作出权威结论,为医生诊治提供方向,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流行病分析研判,及时发布信息和防控策略。拓展服务,允许疾控中心在完成法定职责的前提下,探索开展社会化公共卫生技术服务,鼓励参与家医签约服务。

17.持续强化新冠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落实“四方责任”和“四早”要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等负责)

(1)加强疫情源头控制,科学精准处置局部疫情。进一步强化核酸筛查能力建设,补齐基层筛查短板,依托便民核酸采样点建设,着力构建15分钟核酸检测圈,推动常态化核酸检测筛查与“大筛+重筛”有机融合,强化全场景、全人群的感染风险监测。

(2)持续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构筑全人群免疫屏障。不断完善疫苗接种机制,强化疫苗接种专业力,统筹兼顾,精准施策,分阶段实行疫苗接种攻坚、清零等专项行动,提高全人群接种率,坚决筑牢新冠疫情防线。

(3)规范开展流调溯源,排除潜在疫情传播风险。健全流调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因地制宜制定完善全区流调溯源方案。进一步健全流调队伍强化部门协作,落实三公(工)联动,发挥好公卫专业职能,凸显出公安、大数据技术手段。

(4)全面筑牢院感防线,降低医院传播风险。压实院感管理责任,强化顶层设计。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发挥好基层哨点“第一道防线”作用。强化发热门诊管理,优化发热门诊硬件配备保证医疗安全。规范医疗废物处置,严格按照至少每48小时转运1次时限处置医疗废物。

(5)强化救治能力建设,全力做好医疗救治。以宁河区医院为定点救治医院,不断强化医院能力建设,完善医疗救治专家组人员,加快方舱医院建设进展,全力保障应急状态下群众就医需求,做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观察等管控患者医疗救治工作。

(6)强化隔离管控能力建设,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屏障。科学谋划,全力以赴,完善集中隔离点建设储备,深入挖掘各类酒店资源。强化隔离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工作培训,提高专业能力,规范开展各环节工作。推动健康驿站建设,统筹考虑非疫情期间居住需求和疫情隔离期间卫生防护需求,进一步提高全区集中隔离储备能力。

(7)强化区域排查管控,织密基层防控网络。全面摸清区内人口底数,结合全域人口大起底大排查相关行动,完善基础底册台账,及时掌握人口底数。强化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批发、劳务市场等人员流动频繁点位排查,加强风险管控。强化信息数据横向、纵向共享,强化数信息化能力建设,完善信息接收、推送机制,确保第一时间掌握风险人员情况。

(四)以深化改革为重点,着力发展健康产业

18.结合宁河区全员全域招商行动,积极发展大健康项目。到2022年底,健康产业发展初见成效,到2025年,实现健康产业招商引资数量和质量“双跨越”提升,2030年,逐步形成具有宁河特点的健康产业体系。(区合作交流办、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文旅局、区商务局等负责)

(1)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新模式。推动数字键共体建设,依托“云药房”完善基层用药目录,扩大“云药房”药品数量,努力满足群众购药需求。完成“云服务”开通上线。结合全面健康信息平台,探索开发智慧化医疗系统。

(2)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做细做实履约服务,提高居家医养服务水平,结合家医签约服务和“空巢老人”关爱行动,为60岁以上失能、半失能人员提供入户医疗护理服务。

(3)以全域招商行动为突破点,着力引进、培育一批医养结合、健康养老、健康旅游、高端医疗健康等领域的重点企业和机构。坚持医养联动,延伸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探索引进医养机构进驻宁河。推动加快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和老年大学建设,强化农村地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健康产业建设,广泛开展志愿者服务,提高社区养老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健康天津宁河行动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进委员会),负责统筹全区健康天津宁河行动的推动实施,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委,由卫健委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健康天津宁河行动的具体实施。

(二)开展监测评估考核。考核工作由区健康天津宁河行动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各相关单位根据分工,制定监测评估工作方案,对主要倡导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重点任务的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监测评估,报区推进委员会。

(三)加强财政支持力度。落实政府在卫生健康领域的投入责任,加大对基层医疗投入倾斜力度,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镇村服务一体化补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予以保障支持。各相关单位将健康天津宁河行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确保各项任务目标如期实现。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单位充分发掘健康天津宁河行动实施过程中的典型案例,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完善医务人员培养培训、服务标准、绩效考核等制度,鼓励引导广大医务人员践行“大卫生、大健康、大宣传”理念,做好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