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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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河区进一步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100019271-9/2024-0000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津宁河政发〔2023〕12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河区进一步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委、办、局: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宁河区进一步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河区进一步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的经验,丰富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内涵,加快健康天津、健康宁河建设,全面提升我区居民健康水平,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和《市爱卫会(健康天津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方案>的通知》(津爱卫会发〔2021〕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战略决策部署,继承和发扬爱国卫生运动的制度优势、组织优势、文化优势和群众优势,创新思想,改进方法,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营造良好生活居住环境。加大公共卫生基础设施资金投入力度,改善公共卫生环境,干预健康影响因素,保护重点人群,防控重大疾病,强化健康保障,调动社会积极因素维护人民全生命周期健康,为实现健康天津各项指标落实、建设美丽宁河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

健康环境明显改善,公共卫生设施不断完善,城乡环境面貌持续改善,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广泛普及,健康宁河建设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融入市民生活,人人齐参与、社会齐发力的共建共享局面初步形成。到2030年,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爱国卫生工作全方位多层次联动机制更加完善,健康宁河格局基本形成,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3岁。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重视程度,逐步建立全社会健康管理机制

1.逐步构建全社会健康管理模式。宁河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健康天津宁河行动推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提高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天津工作重视程度,建立更加优化的爱国卫生和健康天津行动组织架构,逐步构建由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会健康管理模式,全面推动各项任务指标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纵向治理,推动横向联动,加强沟通协作、配合,建立健康危害因素审查评估制度,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将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宁河区发展和管理各环节。在各部门政策制定和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推进实施中,优先考虑健康需求,降低不可控健康危害因素造成的影响,加大对危害健康行为的监督治理力度。(责任单位: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

2.逐步构建预防康养和医疗相结合的健康服务模式。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完善配套制度,转换体制机制,创新管理模式,创新工作方法,推动健康管理模式转变,逐步健全执业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积极探索资源整合、协同发展、共建共享共融的医防结合、防治结合、医养结合共同体,在重大慢性病、心脑血管、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等疾病防治中实现防、治、管、教、养全过程管理和服务。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区域间和跨区域人员健康信息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共享。(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政务服务办、区医保局、各镇街)

3.推动基层健康治理模式建设。积极推进爱国卫生、健康天津宁河行动与各部门各单位基层治理工作融合,总结借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的宝贵经验,在全区形成平战结合机制,努力提高群众参与程度。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和社区网格化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作用,将爱国卫生运动小知识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在基层日常工作中筑牢爱国卫生基础。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增强早期监测预警意识和能力,做好疫情防控等物资储备,做好日常宣传和培训,提高居民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认知水平和预防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对健康管理的依从性。各镇街要以社区(村)为单位,严格落实爱国卫生专兼职工作人员要求,充实社区(村)健康管理人员,培养健康管理指导人员,做好辖区居民日常健康管理和宣传,明确细化服务内容。(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商务局、区国资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应急局、区红十字会、各镇街)

(二)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1.提升国家卫生区、镇创建质量。以国家卫生区、镇创建为平台,紧紧围绕卫生创建重点任务,严格落实各行业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全面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和行业监管,有效破解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难题,补齐公共卫生服务设施短板,逐步消除城乡差异,提升城市载体功能,营造干净、整洁、舒适、健康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助力我区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居民满意度。要加快国家卫生镇、市级卫生村创建进度,做好创建工作经验的总结和运用。(责任单位:区爱卫办、区城市管理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各镇街)

2.加快城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环卫一体化改革,严格落实《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和处置,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垃圾源头减量、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严格规范医疗垃圾分类、运输和处置,强化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源性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和医源性污水排放执法监管,确保医源性污水达标排放。因地制宜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污水不乱排。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完善各类公共场所和重点场所公厕的配置与维护,做到配置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好,建立卫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水务局、区住房建设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生态环境局等)。

3.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以重点场所、薄弱环节为重点,持续抓好城市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建筑工地、河道沟渠、各类市场等环境卫生管理,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补齐公共卫生环境短板。积极推进农贸市场合理布局和标准化建设,规范市场功能分区设置,确保市场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加强小餐饮店、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治,推进餐饮业“明厨亮灶”;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深入持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各类建筑工地施工和建筑垃圾运输管理,杜绝建筑垃圾洒漏和扬尘。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逐步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状况评价。(责任单位:区爱卫办、区城市管理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区住房建设委、各镇街)

4.科学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完善政府组织、单位负责、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定期开展监测调查,做好病媒生物集中消杀控制,降低病媒生物密度。实施以环境治理清除孳生地为主,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为辅的综合预防控制策略,减少病媒生物对生产生活环境的侵扰,预防登革热、寨卡病毒病、流行性出血热等病媒生物传染性疾病的暴发流行。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器械和技术的研究和管控,规范使用各类病媒生物防制药物。完善管理规范、技术标准和失信约束机制,强化对消杀公司服务质量的评估监管,提高预防控制效果。规范开展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认定工作。持续开展病媒生物防控知识宣传,进一步提高公众的防制意识,增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群众参与率,有效降低传染风险。(责任单位: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

(三)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切实提高健康知识普及水平。进一步加强专业宣传教育机构建设,提高专业人员健康知识普及能力。发挥好健康科普专家作用,丰富科普形式,将专业性和通俗性相结合,寓教于通俗易懂。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充分发挥融媒体中心等官方媒体的作用,开设健康频道或健康类节目及专栏,拓展新媒体宣传平台,全面普及各类传染病的流行特征及预防知识,满足公众获取健康知识的需求。学校和幼小机构应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培训计划,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根据年龄特点,开展健康知识灌输和健康行为引导。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构建学科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式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健康教育模式。将健康教育纳入教师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内容。加强对医务人员健康教育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自我保健和为他人保健的能力。倡导公众人物在经过培训后,参与健康普及活动,提高健康知识传播的影响力。广泛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普及宣传培训,大力推广心肺复苏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科协、区红十字会、各镇街)

2.广泛开展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宣传。以讲文明讲卫生促健康等内容为主题,充分利用爱国卫生月、各类卫生宣传日、“一评二控三减四健”等活动,采取不同形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文明意识和健康意识,引导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提高文明卫生素养。以防止接触性或聚集性疫情传播和恐慌焦虑情绪发生为重点,指导群众做好自我防护和压力排解。加强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引导形成和谐向上的家庭和社会氛围。针对妇女、儿童青少年、职业人群、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及其关注的健康问题,做好精准宣传和健康干预。以多种教育教学形式,积极引导合理膳食,科学指导学生有效防控近视、肥胖等。大力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院和无烟家庭等活动,积极建设无烟环境。广泛开展“全宁健身”行动,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营造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责任单位:区爱卫办、区卫生健康委、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科协)

3.积极倡导绿色环保健康生活。积极开展生态道德宣传教育,扩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切实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大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和垃圾分类等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拒绝奢华浪费,引导群众践行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争做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树立爱粮节粮等意识,推广光盘行动,拒绝“舌尖上的浪费”。完善城市慢行系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大力倡导绿色出行。倡导使用环保用品,推动塑料产品替代和限制使用,加快推进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餐具等的限制禁止工作,解决过度包装问题。(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局等)

4.不断强化社会心理健康建设。完善宁河区精神病防治中心建设,在区级医院、各基层卫生院等多级多点开设精神科(心理科),建立预防和治疗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行政主管部门、社会组织、专业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机制,加大心理健康问题基础性研究,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做好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开展精神科执业医师转岗培训,持续提高全区精神科执业医师数量,规范心理健康服务管理。健全传染病、地震、洪涝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提供指导,支持拓展心理健康宣传疏导等志愿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各镇街)

(四)加强社会健康管理,深入推进健康宁河建设

1.推进专项行动任务实施。将《健康天津宁河行动实施方案》21项专项行动87条目标任务融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之中,同部署同推动,建立责任清单和任务台账,明确时间进度,强化过程跟进。在实施中突出特色亮点,在打造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上取得实效,保证各阶段目标如期完成。采取针对性工作举措,把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融入各级各类创建和健康细胞建设活动中,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因地制宜开展健康镇村建设,建成一批健康镇村建设样板。加大控烟执法力度,重点整治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和区域违法吸烟或吸烟不听劝阻等顽疾。(责任单位: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

2.开展健康天津宁河行动监测评估和考核。健全完善健康天津宁河行动考核和监测评估体系,对工作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和考核,做好监测考核结果运用和相关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发挥好专家、学者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作用,在落实健康天津宁河行动的政策研究、过程评估和策略调整上提供技术支撑。坚持整体统筹、实事求是、科学有效、多方参与的基本原则,将公共政策、城市规划、重大项目建设列入健康影响评价和干预范围,把健康影响评价作为落实健康优先理念的政策工具,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不断提升政府和部门科学决策和现代化治理能力,进一步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健康天津、健康宁河建设的重要抓手。要把爱国卫生工作写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考核指标,定期研究、部署、督办,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要进一步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和工作网络,创新工作思路和招法,加强工作协调联动,按照职责分工逐条分解、逐项部署、逐个落实。要把爱国卫生运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制定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创建的具体工作方案和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

(二)强化工作保障。进一步强化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在部门设置、职能调整、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街道(乡镇)、社区(村)、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扎实筑牢基层组织网络,推动爱国卫生各项工作落实到城乡基层。要加强爱国卫生工作人员能力建设,提高统筹谋划、协调动员、科学管理能力和水平。完善爱国卫生工作相关技术标准,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三)强化宣传引导。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全面总结、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和爱国卫生运动优秀成果,进一步扩大爱国卫生运动影响力和知晓度。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爱国卫生工作中的领导示范作用,引导志愿者、社会单位、群团组织和行业协会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不断推动群众生活方式、基层发展理念和社会治理模式的重塑,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向纵深发展。注重发动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投身到爱国卫生运动中来,从自身做起,形成爱国卫生人人参与、健康生活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全力推动健康天津建设。

(四)强化考核评估。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定期考核和整改通报的良性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爱国卫生工作的督导考核力度,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作出重要贡献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措施不力、工作滑坡的给予批评通报并督促整改,形成闭环机制。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好属地和属事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将新时代爱国卫生工作落到实处,惠及全区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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