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无障碍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区政府文件  >  区政府  >  津宁河政人
名    称 :
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宁河县筹备不动产登记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1120221000192727Q/2020-0109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宁河政人〔2015〕22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宁河县筹备

不动产登记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宁河县筹备不动产登记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崔 奕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春海  副县长
  成 员: 于泽生  县国土分局局长
      王伯生  县建委主任
      包宏纶  县编办主任
      张树森  县农工委主任
      李昌亮  县委研究室主任
      刘宝国  县林业局局长
      王 雷  县财政局局长
      高有会  县人力社保局局长
      史训平  县监察局局长
      张野营  县法制室主任
      王洪勋  县国土分局副局长
      张芝红  县建委副主任
  县筹备不动产登记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国土分局,办公室主任由于泽生兼任。


2015年10月28日



附件: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