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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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宁河县闲置土地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1120221000192727Q/2020-0109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宁河政人〔2015〕23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宁河县闲置土地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宁河县闲置土地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崔 奕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 华 副县长
      张 颢 县长助理
  成 员:于泽生 县国土分局局长
      张云成 县发改委主任
      史训平 县监察局局长
      王伯生 县建委主任
      王克宝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王忠华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张连生 县土地整理中心主任
      王 雷 县财政局局长
      张洪江 潘庄工业区管委会主任
      孙立刚 大北镇党委书记
      赵国悦 公安宁河分局副局长
      郭万超 县国土分局副局长
      石振春 县国土分局副调研员
      张铁立 现代产业区管委会副主任
      兰志军 宁投公司副总经理
  县闲置土地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国土分局,办公室主任由于泽生兼任。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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