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何敬兴等
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何敬兴同志任天津市宁河区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王伯军同志任天津市宁河区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王玉生同志任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免其天津市宁河区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兰宝来同志任天津市宁河区审计局副局长,免其天津市宁河区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职务;
庞志江同志任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赵祥印同志任天津市宁河区工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免其天津市宁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付树田同志任天津市宁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免其天津市宁河区工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洋同志任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副局长,免其天津市宁河区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职务;
陈力同志任天津市七里海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胡庆勇同志任天津市宁河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免其天津市宁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赵春兴同志房地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韩长金同志天津市宁河区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侯秀峰同志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卢伟同志天津市七里海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凯清同志天津市宁河区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克春同志天津市宁河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享受同级非领导职务待遇。
特此通知。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