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王建波等同志
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王建波同志任宁河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董在成同志任宁河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运文江同志任宁河区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韩玉环同志任宁河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正处级);
孙凤亭同志任宁河区行政学院院务委员会委员、主任;
么春军、李梅英同志任宁河区行政学院院务委员会委员;
王义强同志任宁河区贸易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纪凤玲同志任宁河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冯庆明同志任宁河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田长才同志任宁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兼);
闫焕福同志任宁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兼);
刘桂艳、刘桂虎同志任宁河区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陆健同志任宁河区财政预算编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韩雪松同志任宁河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争先同志任宁河区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林静同志任宁河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力同志天津市七里海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张芝红同志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柴连生同志宁河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运文江同志宁河区师范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王义强同志宁河区现代产业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闫焕福同志宁河区招生考试中心主任(兼)职务;
免去李继良同志天津市宁河原种猪场场长职务;
免去裴枫同志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金利同志宁河区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李胜利同志宁河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宁河区原农业机械发展服务中心、原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行政领导成员职务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