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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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徐志伟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100019271-9/2022-0021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津宁河政人〔2022〕14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徐志伟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徐志伟同志任天津市宁河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试用期一年);

    华夏同志任宁河区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洪雷同志任宁河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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