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付忠亮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付忠亮同志任宁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于洁同志任宁河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郑亚迅同志任宁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副处级);
朱琳同志任宁河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所长(副处级);
杨朝萍同志任天津宁河现代产业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杨春山同志任宁河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副处级);
李强同志任宁河区医院副院长;
李朝栋同志任宁河区芦台第一中学校长;
冯淑郁同志任宁河区芦台第一中学副校长;
特此通知。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