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谢林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谢林同志任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宁河区合作交流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于洁同志任宁河区芦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宁河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胡静同志任宁河区交通局副局长;
吴成义同志任宁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天津市七里海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孙前前同志任宁河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朝萍同志任宁河区合作交流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天津宁河现代产业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裴枫同志任天津宁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宁河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运健同志任宁河区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雪洁同志任宁河区芦台第一中学桥北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宁河区芦台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张振山同志任宁河区芦台第一中学桥北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念同志任宁河区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贺延雷同志任宁河区中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单江静同志宁河区芦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庞志江同志宁河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免去周卫东同志宁河区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晓奇同志宁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阎伟同志天津宁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东柏同志宁河区中医医院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