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王桂庆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王桂庆同志任宁河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华同志任宁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王彦同志任天津宁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于文权同志宁河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窦世文同志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建洋同志宁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裴枫同志天津宁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