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张洪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洪伟同志任宁河区乡村振兴局局长(兼),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于文军同志任宁河区水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宁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王俊泰同志任宁河区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兼);
沈学伟同志任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宁河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站长职务;
王兴双同志任宁河区公务员局局长(兼);
范紫剑同志任宁河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站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张子震同志任宁河区中医医院副院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任绍辉同志宁河区乡村振兴局局长(兼),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主任(兼)职务;
免去杨晓莹同志宁河区公务员局局长(兼)职务;
免去韩长金同志宁河区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